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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化部门应研究网络文化

2007-7-23 阅读3211次 本站网友 森淼 发表 【字体: 上一篇<<>>下一篇

要问现在我国普通民众主要的文化活动方式是什么,上网无疑要列在其中。据说现在老年人最经常的带点文化色彩的休闲方式是看电视,而年轻人最流行的休闲方式是上网。甚至有些年轻人已经不仅仅是在有闲的时候上网,而是把整个生活都与互联网联系在一起了。网络对他们来说已经不仅仅获得信息的渠道,也不仅仅是通讯工具,不管有事没事,都喜欢在网上呆着。对这些网虫来说,网络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年轻人是祖国和世界的未来,今天的小毛孩,要不了多久就会成为社会的中坚力量。他们伴随着网络一起成长,对世界的感受方式和认知方式与上一代人恐怕会有很大差别。

传统的文化活动场所,像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属于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但面向普通民众的基层图书馆因为经费缺乏,难得有新书,到基层公共图书馆去借书、阅览的人越来越少了。博物馆通常都要门票,动辄好几十元,如果一家三口一起去,就得百十来块。文化馆据说是群众业余文化活动场所,但很多文化馆实际上没有群众活动的地方,否则老头老太太也不至于在街心公园和立交桥下面敲锣打鼓扭秧歌了。

话剧、芭蕾舞、音乐会都是高雅的文化活动,无奈在北京最低演出票价是80元,让中等收入的人群也消费不起。

政府文化部门管的这些“事业”距离普通民众似乎越来越远了。

卡拉OK、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也属于文化部门管辖范围,但那是有钱人消费的地方,跟普通民众不相干。

网吧倒是与流动人口和青少年有不解之缘。虽然政府明令禁止网吧接待未成年人,但屡禁不止,总也没有一个有效的治理办法。

政府文化部门是不是也该反省一下自己管辖的范围为什么离群众越来越远,认真研究一下年轻人为什么把互联网作为首选的文化娱乐休闲方式。

从政府职能划分来说,广电部门管理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及有线电视网,新闻出版部门管理书刊报纸出版、印刷和发行,信息产业部及各地电信部门管理通讯网络和互联网。但电信部门按照行业惯例,主要管理通讯网络,对互联网的内容管理实际上是力不胜任。

网络是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结合的产物,旨在实现信息共享。最初的互联网是教师、学者、科学家交换信息的平台。随着网络的普及,商业公司开始利用网络做买卖,这就是所谓电子商务。生产企业也纷纷建立自己的网站,宣传自己的产品。报纸、杂志、电视台这些传统媒体也在互联网上开辟阵地,作为传统媒体在网络上的延伸。政府部门也不甘落后,在互联网上建立起官方网站,利用互联网处理一些简单的政府管理事务,这就是电子政务。除此之外,互联网上还有各种五花八门的网站。现实生活中所有的活动,在互联网上似乎都有自己的映像。不仅如此,互联网上还有现实生活中没有的东西,譬如虚拟社区。

互联网是个复杂的东西,也是个奇妙的东西,它是虚拟的,但却可以产生实效。在现实生活中彼此分离的事务,在网络上却可以奇妙地连接在一起。譬如在现实生活中要出版一本书,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必须有很多企业合作才能办成,需要出版社编辑制作,需要印刷厂印刷装订,需要书店出售。印刷厂离不开造纸厂和印刷机械厂,造纸厂需要木材商供应造纸的木材,需要废品站回收可供造纸的废纸。造纸厂是环境污染大户,是造成很多水源污染的根源。但是在互联网上出版一本书却极其简单,既不需要发行网,也不需要印刷厂,只需要把编辑、制作好的内容上传到网络上即可,复制和发行的工作由网络传输自动完成。图书的网络出版与印刷出版相比,减少了复制和发行两个环节,既简单又方便,节省了不知多少能源、材料和人力消耗,还没有污染,属于绿色出版。这么好的事,实在应该大力发展。

互联网发展到今天,大有“万物皆备于我”的气概。其中当然也有文化,虽然并不全是文化。现在网络文化是党和政府关注的热点,在各种媒体上出现了很多论述网络文化的文章。但到底什么是网络文化,我却没有看到一个明确的说法。虽然如此,但在互联网上传播的有些内容不属于网络文化却是可以判断出来的。譬如网络赌博,不能算网络文化;卖日用品的网络商店不属于网络文化;股票行情也不属于网络文化。

据说我国的网民已经达到1.62亿,超过了全国人口的1/10,互联网已经渗透到很多人的日常生活中,成为个人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互联网作为传播文化的手段、提供文化服务的工具,在文化生活中的作用将越来越大。

文化部和各级文化局设有管理互联网上网营业服务场所(网吧)的职能部门,却没有一个专门研究网络文化的机构。互联网上网营业服务场所目前应如何有效管理,将来的走向如何,这都是需要研究的问题。但互联网上网营业服务场所只是与互联网相关的一种产业,在互联网的大环境得到有效治理之前,实际上很难对网吧进行有效的管理。政府文化部门既不能关闭所有网吧,又不能放开网吧经营,一说到网络治理整顿,就开始折腾网吧,网吧老板赚不到钱,自然有怨气。这都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政府文化部门纠缠于网吧管理的琐事,只能使自己眼界狭隘,在网络治理的大问题上难以取得发言权。

要取得互联网治理的发言权,政府文化部门必须关注、研究互联网发展和治理的大问题。只有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透彻地理解互联网,说出话来才有分量。但政府职能部门行政事务繁多,不可能抽出很多人力专门研究网络文化问题,最好能够设立一个调查研究网络文化的机构,为政府制定发展和治理互联网的政策提供咨询服务。

2007-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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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观点
  • 本站访客来自 218.20.56.* 于2007-7-27 12:04:00发表评论:
  • 好文章!各级文化部门该钻研一点自己的业务、该懂点经济、产业了。文艺等同文化造成这种瞎指挥! 还有,各级政府主要官员要懂点文化,懂得务实,否则和谐社会不动做,也不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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