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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通上网记录至少留存六十天

2007-6-14 阅读2989次 本站网友 杨明光 发表 【字体: 上一篇<<>>下一篇

本报北京6月13日电 (记者杜文娟)“我们要求,用户宽带上网记录至少留存60天”,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朱立军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此举是为了给打击网络淫秽色情行动做好案件调查和证据收集等配合工作,这样,一旦网站以淫秽色情信息诱骗用户登记并骗取钱财,用户上网记录就能提供有力证据。

朱立军透露,中国网通全力配合通信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对已确认的非法网站或信息采取措施。今年以来,已经公安机关核查确认后关闭非法网站20余个,依照各地通信管理局的要求关闭了32个未备案的ICP。此外,还对中国网通自营网站、电子公告、网吧等加强管理,实行内容预先审核制度,加强日常检查,将打击网络淫秽色情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目前,中国网通正组织各省公司对本单位及下属企业提供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托管服务、固定电话代收费、“一号通”业务,以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自查自纠,严格清查整顿IDC、ISP资质。6月15日前,中国网通将在全国建立网络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的举报受理平台,通过增加语音提示、小灵通公益短信等方式,将用户举报和公司对网上内容的定期审查机制相结合,坚决遏制网络淫秽色情信息的传播。

来源:《人民日报》2007-06-14 第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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