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产部清算司负责人17日表示:目前由政府定价的只有拨号上网每分钟0.02元的通信费即电话费这一项内容,我国各地上网费价格不一,主要由固定电话运营商中国电信、中国网通按市场决定。记者走访多个部门询问上网费的价格是如何确定的,始终未得到正面回应。(5月18日《人民日报》)
怪只怪不久前多事的世界银行发布了一份《中国的信息革命:推动经济和社会转型》的报告,说“目前中国的互联网使用价格占收入水平的比例是发达国家的10倍”,这给当下亿万中国网民“上网成本之怨”浇了一盆高技术含量的“油”——于是网民骂“上网费”是霸王餐,于是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曾剑秋等专家适时地出来打圆场说“其实并不高”,于是信产部等称“目前还不能得出上网贵还是不贵的结论,这是很复杂的问题,判断之前必须进行周密的取样和调查”……
于是,“上网费高低之争”至此演变为“上网费价格形成机制之争”。现在,我们实在搞不懂这个连信产部都“不能得出贵不贵结论”的“上网费”究竟是哪里掉下来的一个“皮球”了:按照信产部清算司负责人的说法,“目前由政府定价的只有拨号上网每分钟0.02元的通信费即电话费这一项内容”,上网费显然是“市场决定的”;而按照中国网通北京分公司客服部门有关负责人的说法,“因为价格是政府部门定的,与我们无关。至于上网费的成本核算问题,我怎么知道”,那么,上网费显然是“政府下的蛋”——至此,这一轮上网费的“皮球”算精彩地踢完了。
在“上网费高低之争”上,有几个语境是悖谬而值得警惕的:首先,信产部作为国家信息产业政策主管部门,对于事关亿万民生福祉的“上网费”即便没有决定权,也应该有专业的、高低与否的简单价值判断,何以可以潇洒地借口“复杂”而失语呢?其次,宽带的使用存在明显的“规模效应”,即“用的越多、成本越低”,国家信息产业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1月,“全球网民达11亿,中国网民已超过1.37亿”,那么伴随高速增长的中国网民理应是高速下降的上网成本,为什么中国宽带市场却呈现诡异的“北京、上海等用户密集城市反而比边远地区上网费高出一大截”之怪现象呢?第三,上网费的成本究竟包含哪些内容?它的价格又是如何框定的?……如果政策主管部门对这些问题都是一笔糊涂帐,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在强势而带有垄断色彩的电信运营商面前如何自发地愉悦落地吗?
《华尔街日报》发文指出:宽带带给我们最大的经济影响将是最难以计量的——它充当了我们在离线时所有种种行为的催化剂。正因为“宽带”的时代公益性色彩,不富有的印度政府才最近决定“在未来两年内向所有印度公民提供2M的免费宽带服务”;也正因为网络日益凸显的民生性,暴利的“上网费”就等于对民生福利的蚕食或鲸吞。中国时下的“上网费”,若说是“市场”定的,怕是要让人哑然:冰封不动的“上网费”除了表明一两个垄断运营商在分蛋糕上的狠心和一致外、还能让消费者看到一个充满平等话语权的正态竞争市场吗?如果“上网费”真是“市场”定的,中国宽带用户常年面对的“掉线、无法登录、高峰时网速奇慢”等一系列问题,又获得了怎样市场化的解决呢?
常识告诉我们:网络技术也许刁钻复杂,但任何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构成是明朗的。搞到现在,不仅“上网费高不高”成了口水之争——连“上网费谁定的、怎么定的”都成了踢来踢去的皮球,难道,真的只有成熟开放的WTO框架下的外资“鲇鱼”才能让死气沉沉的“上网费”活动起来吗?中国信息化建设面临的资费过高、法规不健全、对国外技术依赖过大以及人才缺乏等四大障碍,是需要扎实而诚恳的技术智慧和制度安排来应对的,忽悠消费者容易、忽悠历史很难。
作者:邓海建 2007-05-18 国际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