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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心眼用到正道上

2008-8-28 阅读845次 本站网友 西番莲 发表 【字体: 上一篇<<>>下一篇

现如今,市面上教人如何做人做事的谋略类出版物可谓是洋洋大观,层出不穷。各色著书立说者摆出一副“世人皆醉、唯我独醒”、“世人皆愚,唯我独明”的师者、长者、智者模样,你献你的妙计,我说我的高着,煞是热闹。不少读者也将这类图书作为安身立命、修性兴业的秘籍和宝典,对之趋之若鹜,奉若神灵,只要生活、工作中遇到个感到棘手、挠头的难题,就拿出来翻查一番,还真以为里面能有让人省时省力、立竿见影地予以处断的近路和捷径。

说这番略带讥诮的话,倒不是对这些图书有什么成见,反而一直以为处世应该活络一点,不能太实诚,榆木疙瘩一个;做事应该精巧一点,不能太呆板,机械器具一架。因此,也始终认为如果有人能把自己日积月累、行之有效的处世经验、竞业手段等拿出来与世人共享,供人学习、借鉴、运用,是一件很有意义的善事,但前提是品味得正、志趣得高,要教人做好事,走正道。可现在的不少此类图书,无论怎么看都透着一股“邪性”,甚至显得有些下作,不是出高着、好着,而是尽教一些如何使坏用混的暗着、损着,通篇充斥着浓厚的阴谋气息,赤裸裸的一点掩饰也没有,潜台词分明就是“洪洞县里没好人”,这个世界上的人都是坏蛋,都在对你虎视眈眈、图谋不轨,你要成功,要好好活着,必须更坏、更狠、更歹毒。看了以后,宛若回到不是你死就是我活、遍布荆棘和陷阱的丛林,眼里全是阴暗、丑陋、无耻和凶险,没有一点轻松、愉悦、舒心、快意的东西。

这样的书还是少看为好,最好是不看,不为别的,起码因为它破坏了人活着的意义和乐趣。想想看,如果一个人成天总想着算计别人,总担心上了别人的圈套,见了美女就担心美人计,看到人家哭就提防苦肉计,时刻提心吊胆、钩心斗角,活得多累!这样即使成功了,挣钱了,当官了,又有多大意思?况且,经验和现实都表明,那些不走正道,热衷于玩诡计、耍阴谋的人,无论干什么事,都只能逞一时之快,得一时之利,是不会长久的。因为你聪明,别人也不笨,你能使诈,别人也能,大不了不跟你玩了,让你落个孤家寡人、不招人待见的境地。到那时,再想回头可就晚了。这样看的话,想通过这类图书寻找解决问题的答案就颇有点抱薪救火、饮鸩止渴的味道了。

所以,撰写谋略类的图书是件很难把握的事情,眼睛光盯着技术层面的行事手段、方式,难脱教人投机取巧、搞阴谋诡计的嫌疑,可尽说些做人做事的大道理,又难免苍白空洞,让人感到意味索然,提不起读下去的兴致。最好是能把两者结合起来,做到“道”“器”融通,“体”“用”皆备。说白了,就是要既能让人长点心眼,又不至于走到邪路上去。从这个角度看,《律政赢谋36》这本书在这方面的处理就比较得当。作者作为律师,深深懂得公平公正的规则、光明正大的竞争对于维持社会有序、健康发展的极端重要,因此在书中时时强调,计谋的施用要依法而为,善意而行,一味弄巧使诈,结局只会是偷鸡不成反蚀米,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诠释学上有一句名言:“作品一完成,作者就死了”。意思是说,作品完成后,其意蕴和内涵就脱离了作者原初的设想和规划,而完全由读者根据自己的阅读和理解进行把握。这也在很大程度上说明,对于一部作品好坏优劣的判断,应该是见仁见智、各有所论,一切取决于读者读后的自我观感和体会,其他人包括其他读者实在不便过多置喙。有感于此,笔者若再继续喋喋不休,倒显得有些不识时务、不知轻重了。

齐晓霞

2008年08月28日08:43   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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