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钟书在《关于上海人》(Apropos of The “Shanghai Man”)一文中谈到民国时期的上海文人因为有“不得其所”(felt out of their element)的孤愤而偏向于玩世不恭的人生态度。林语堂首倡的“幽默文学”在这一种“愤与嫉”的精神氛围中,可谓如鱼得水。
钱钟书本人也偏好幽默文风,但他对林语堂式的“新幽默”却评价甚低。他以为此类幽默脱离社会环境,充斥怀旧意识,既无“拉伯雷的强健”(Rabelaisian heartiness),也无“莎士比亚的博大”(Shakespearean broadness),不过是上等文人的小把戏。
所谓“拉伯雷的强健”,大概可以从两方面理解,一是拉伯雷的创作走的是民间路线,语言是不登大雅的地方话,情节、人物皆为法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艺术风格上继承的是法国中古城市文学的传统,而不是贵族文学传统;一是拉伯雷的幽默文字蕴涵着强大的生命力,比如《巨人传》的全称是:“巨人卡冈都亚之子、狄波莎德王、鼎鼎大名的庞大固埃的可怖而又骇人听闻的事迹和功业记”,其中的一些描写如卡冈都亚在四百又八十又四十又四岁时,生下王子庞大固埃,每一餐要喝干四千六百头母牛的乳汁,以及卡冈都亚把巴黎圣母院的大钟从钟楼上取下来作为马铃等等,都有一种书斋文人所难以企及的强健,倒是和同样走民间路线的《西游记》的风格颇为接近,或者真是体现了某阶级处于上升阶段的积极向上精神也未可知。
至于“莎士比亚的博大”,则其义不明,也许是指境界的开阔,也许是指风格的多样,也许是指想象的丰沛,也许是指形容的繁富。在莎士比亚的剧作中,既有弄人、小丑式的插科打诨,也有贵族、贵妇式的“上等”幽默,比如李尔王的弄人讽刺李尔王说:“听了他人话,土地全丧失;我傻你更傻,两傻相并立:一个傻瓜甜,一个傻瓜酸;一个穿花衣,一个戴王冠”,又如伊阿古调侃苔丝狄蒙娜和他老婆说:“得啦,得啦,你们跑出门来像图画,走进房去像响铃,到了灶下像野猫;害人的时候,面子上装得像个圣徒,人家冒犯了你们,你们便像夜叉;叫你们管家,你们只会一味胡闹,一上床又十足像个忙碌的主妇”,而奥瑟罗对伊阿古粗俗问题“脱光了衣服,和她的朋友睡在一起,经过一个多小时,却一点不起邪念?”的回答,却是兼反讽与玄思于一体,不期然地透出“上等”幽默的气味:“伊阿古,脱光衣服睡在床上,还会不起邪念!这明明是对魔鬼的假意矜持;他们的本心是规矩的,可偏是做出了这种勾当;魔鬼欺骗了这两个规规矩矩的人,而他们就去欺骗上天。”
林语堂在《论幽默》一文中指出,“幽默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在西文用法,常包括一切使人发笑的文字,连鄙俗的笑话在内。(西文所谓幽默刊物,大多是偏于粗鄙笑话的,若《笨拙》、《生活》,格调并不怎样高。若法文Sourire,英文Ballyhoo之类,简直有许多‘不堪入目’的文字。)在狭义上,幽默是与郁剔、讥讽、揶揄区别的。”林的这段文字可说是对幽默之为幽默的开宗明义之论,于此可知,幽默有广义、狭义二说,广义的幽默包括一切使人发笑的文字,换言之,能不能使人发笑是衡量幽默与否的唯一尺度,而欲洞悉狭义幽默之真义,则须与郁剔、讥讽、揶揄等三类风调区以别之。
林语堂区分“幽默”与“郁剔”说:
“老子多苦笑,庄生多狂笑,老子的笑声是尖锐,庄生的笑声是豪放的。大概超脱派容易流于愤世嫉俗的厌世主义,到了愤与嫉,就失了幽默温厚之旨。屈原、贾谊,很少幽默,就是此理。因为幽默是温厚的,超脱而同时加入悲天悯人之念,就是西洋之所谓幽默,机警犀利之讽刺,西文谓之‘郁剔’(Wit)。”
又援引英小说家麦烈蒂斯的妙论以明“幽默”与“讥讽”及“揶揄”之别:
“假使你能够在你所爱的人身上见出荒唐可笑的地方而不因此减少你对他们的爱,就算是有俳调的鉴察力;假使你能够想象爱你的人也看出你可笑的地方而承受这项的矫正,这更显明你有这种鉴察力。
假使你看到这种可笑,而觉得有点冷酷,有伤忠厚,你便是落了嘲讽(Satire)的圈套中。
但是设使你不拿起嘲讽的棍子,打得他翻滚叫喊出来,却只是话中带刺的一半褒扬他,使他自己苦得不知人家是否在伤毁他,你便是用揶揄(Irony)的方法。
假使你只向他四方八面的奚落,把他推在地上翻滚,敲他一下,淌一点眼泪于他身上,而承认你就是同他一样,也就是同旁人一样,对他毫不客气的攻击,而于暴露之中,含有怜惜之意,你便是得了幽默(Humour)之精神。”
概而言之,在林语堂看来,幽默该是一种超然的心态,也是一种面对人性欠然的同情之笑,“谑而不虐”,讽刺背后自有悲悯。凡能洞察人情世相之伪与偏(或曰“看出事情固有的矛盾”),且能超然视之,宽大为怀,大抵得着幽默真精神了。因此,真幽默者须是智者,须是得道者,林语堂在《论幽默》一文中说,“世事看穿,心有所喜悦,而以轻快笔调写出,…….自然幽默”。以此衡量钱钟书的一些刻薄幽默,自然算不得幽默正宗了。我在《臆说钱钟书》一文中对《围城》的讽刺艺术作过点评,抄录如下:
“在这部小说的前半程叙事中,我隐约看到一个站在人生边上、对浮世众生评头品足、且极尽冷嘲热讽之能事的钱钟书。”
“这部小说对苏文纨、孙柔嘉、汪太太等女性心理不留情面的揭穿,及其对女性外形、仪态、言谈举止的“刻划”----刻薄勾划,委实有伤厚道。”
照林语堂的看法,幽默的背后是同情,用麦烈蒂斯的话说就是,“假使你能够在你所爱的人身上见出荒唐可笑的地方而不因此减少你对他们的爱,就算是有俳调的鉴察力”。钱钟书对诸女性角色的刻薄勾划,不可谓不有趣,但独独缺了一份同情,也就丢了幽默之魂。此外,《围城》男女角方鸿渐、孙柔嘉斗嘴时虽也有玩笑话,但那分明是无爱的讥刺,只能称为郁剔(WIT)或揶揄(IRONY,或译反讽)。钱钟书当然也不乏幽默精神,别的不说,《围城》中的“同情兄”三字就很得妙趣,“谑而不虐”,细思莞尔。
林语堂所谓幽默,其实也是一种雅致的玩笑,我觉得何不从《红楼梦》中拈出“雅谑”二字来对译西文之HUMOR,当然,林黛玉“母蝗虫”三字可是虐而谑,当不得“雅谑”之名的,这是薛宝钗在皮里阳秋了。我以为林语堂散文那种冲淡平和而又暗含机锋和谐趣的境界,就颇具“雅谑”之神味。奈何鲁迅对林语堂所谓“闲适”和“幽默”精神的批判,影响实在太大(相较之下,钱钟书对林语堂式“新幽默”的贬抑,不过是杯水微澜罢了),以致林语堂和他的“论语派”在内地的文学史中迄今仍被边缘化。只是,郁达夫、老舍也都是“论语派”阵营的,所以某些文学史家只能视而不见了。鲁迅写《故事新编》,其油滑恐怕是为林语堂的幽默观所不取的,用老舍的话说,那是油抹,不是幽默。而且,《故事新编》也是写在“赤地千里、子弹呼啸的时候”,谁能说鲁迅在写这些文字的时候,纯然是忧国忧民之心驱使?此外,如果林语堂的幽默观成立,至少我是认同的,那对鲁迅杂文、小说中追求的文字趣味,实在是一沉重的打击,因为,它们顶多可以算作是郁剔和讽刺,而称不上幽默的。自傲如鲁迅,哪能善罢干休?有人说林语堂评鲁迅的文字“刻薄加恶毒”,鲁迅对其所反感者的批判有何尝不如是?我倒觉得彼时文人的互斗和如今网上的恶斗颇有神似,鲁迅不可能是永远正确的吧?
作者:前身汉武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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