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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财源滚滚 “奥运赛事转播授权”热卖

2008-6-25 阅读574次 本站网友 权颜 发表 【字体: 上一篇<<>>下一篇

 


和讯IT(it.hexun.com)消息 记者孙立彬 6月24日,央视网宣布,搜狐正式成为其奥运战略合作伙伴,获北京2008奥运赛事活动的互联网转播授权,根据授权协议,搜狐将全程网络视频直播和点播北京奥运会的开闭幕式及全部比赛,享有3800小时奥运视频内容。

虽然双方都对授权的价格讳莫如深,但从央视网之前的授权价来看,应该量级不小。

此前,央视网已经授予了PPS和悠视网奥运视频直播权,PPS对外公布的奥运赛事转播起步价为3500万元,而悠视网CEO李竹也表示,央视授权的转播内容为打包的A、B、C、D四组,悠视与PPS购买的是相同两组内容,所花费的价钱为2000万-3000万元之间。

据了解,奥运新媒体授权分为战略合作伙伴、视频直播合作伙伴和视频点播合作伙伴三类,而搜狐是央视网唯一的奥运新媒体战略合作伙伴,其中战略合作伙伴是最高等级,虽然搜狐和央视网一直有着比较好的合作关系,但授权价也不一定少于上述两家公司。

此外,据和讯IT了解,新浪和腾讯也已同央视网完成了相应谈判,其授权情况应该不会比搜狐差,酷6等视频分享网站的谈判也在进行中。

据央视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汪文斌介绍,虽然选择授权对象要考虑其综合实力,比如是否能够有效保护版权等(因为央视授权限于内地和澳门,所以合作伙伴的网站必须要对方能够屏蔽来自中国大陆和澳门地区以外的IP),但是没有数量的限制。

相信会有更多的希望在奥运会期间一展身手的公司寻求同央视网合作。因为除此之外,如果想通过视频的方式介入奥运赛事几乎不可能。

不但国际奥委会专门的律师团和央视国际会在奥运期间负责视频维权,作为签署《奥运新媒体版权保护北京宣言》的网站也会辅助,例如发现侵权行为并提供证据等。

在本月召开的“2008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许超更是表示,个人用DV拍摄的奥运会赛事画面即使发表在个人博客上,也被视为侵权。

背景资料:

2007年12月,央视国际成为北京奥运会官方互联网/移动平台转播机构,独家拥有内地和澳门奥运新媒体转播权益,授权时长为3800小时。

作者:孙立彬 来源:和讯网  2008年06月24日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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