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新闻的影像报道必须注重影像的选择
摘要:安全事件新闻在整个新闻报道范畴中有其特殊的地位;安全事件新闻中的影像选择遵循一定的伦理道德规范,对于提高其传播效果及和谐社会的创建都会起到较好的作用。
关键词:安全事件新闻;社会功能;影像暴力;影像伦理
在社会发展进程中,由于自然或人为原因引起的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安全事件会时不时地出现,在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这都是难以避免的。在传媒业日渐发达的当下,对这一类涉及到安全的新闻事件进行报道,是各种媒介的从业人员经常会碰到的。同时,恰当的安全新闻报道对于提高广大受众的安全意识、安全素养,创建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十分有帮助。因此,安全事件新闻是新闻大家庭中十分特殊而又非常重要的一份子。
一.影像时代的到来,使得影像传播成为安全事件报道的重要形式
国际视觉文化协会主席、美国罗德岛大学教授马焰在2005年的一篇文章中指出,“今天,我们已经进入了视觉媒体环境中,‘形象’常常在各种情境中浮现,并且经过了剪辑和数字化处理。”这种通过剪辑和数字化处理的影像通过各种媒介形式传播:电影、电视、摄影、绘画、广告、互联网络等等,使得影像传播成为大众传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全球范围内极大地影响着我们的文明进程。
因此,对安全事件的报道中,影像传播也成为了其中十分重要的表达形式,包括纸制媒体、电视媒介以及新媒介,都试图通过影像这一有力的传播元素对各种各样的安全事件进行全方位的报道,而且报道形式多样:纸媒和新媒介中的大图片、系列组图等等;电视媒介中的直播报道、专题报道等等。多种报道形式的运用,其主要目的在于吸引受众的关注。而这种主要着眼于吸引受众的报道形式和报道内容,往往会产生这样那样的问题,其中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就是影像暴力。
二.影像暴力对安全事件类新闻的传播效果构成危害
加文·德·贝克尔,美国著名的安全专家,曾经担任布什和克林顿的安全顾问,在其著作《自卫书》中曾指出,“今天,小孩在18岁之前,从媒体上目睹的暴力行为有20万件。所以,他们也回报社会各种自杀、杀人、弑亲……他们的命运,要如何改变?”
各种媒介为了吸引受众的眼球,对安全事件往往进行连篇累牍、图解式的报道。比如,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校园枪击案发生后,美国媒体不仅对事件十分关注,对枪击案嫌犯以往的种种都做了一系列的报道,其中配发的影像甚至包括了嫌犯自己录制的手持枪支的各种挑衅图像。事后,有学者做了不完全的统计:1979年至2004年26年间,全世界发生的57起校园凶杀案中有90%发生在美国校园里,校园暴力犯罪已经成为美国社会的顽疾。美国心理学学会曾作过大量研究得出结论:“经常观看媒体暴力内容会使青少年对暴力习以为常,以至于麻木不仁,缺乏对暴力受害者最起码的同情心。”由此可见,美国诸多校园枪击案发生的原因也许是多样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媒体的炒作很可能是这类事件不断发生的背后隐形推手。
那么,我国的媒体又是如何的?美国弗吉尼亚校园枪击案的带有暴力色彩的影像我们的媒体也照单全收进行了传播;伊拉克战争期间美军士兵被吊在桥上烧焦的尸体、恐怖分子对被绑架者实施斩首、萨达姆被执行绞行等等大量的影像暴力内容都在我们的媒介中传播了。对国际安全事件的报道是如此,在对国内的安全事件的报道中,我国的媒介也常常疏于职守——大量血腥的、令人惊恐和痛苦的甚至是恶心的影像在我们的媒介中出现,当这些影像不能引起受众悲悯的情怀而更多的是带来恐怖感受时,就会使得这类安全新闻的报道起到的传播效果仅仅是引起受众强烈的感官刺激,而非理性的思考了。因此,在这个影像时代,媒介在报道安全事件时影像暴力的大量存在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
作为大众传播媒介,新闻传播机构在报道安全事件时,负有十分重要的社会责任,即通过安全事件类新闻的报道和传播改变社会各层次人员安全素质较低的现状,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预防和防范意识,增强大众的安全文化素养,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这也是我们在进行安全新闻传播时最应该实现的传播效果。而安全事件新闻中大量媒介暴力影像的出现,不仅起不到警示的作用,而且使得受众对暴力影像习以为常、对受害者的同情心也逐渐减弱,这一后果与我们大众媒介的社会责任是背道而驰的。
三. 注重影像的选择对实现安全事件报道的传播效果起到关键作用
1.安全事件的报道在大众传播中地位重要而特殊,其影像选择必须谨慎
学者查尔斯·莱特在其《大众传播:功能的探讨》中提出,大众传播的功能主要是“监视环境、舆论引导、传承文化、娱乐”,德国学者S.Weischenberg据此对这四项功能进行了总结,其中预警信息——包括自然灾害、攻击战争等——被排在第一位。而这部分信息其实就是我们安全新闻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传播学的集大成者威尔伯·施拉姆在其对大众传播社会功能的描述中,也将“大众传播是社会雷达,具有寻求、传递和接收信息的功能,用于监视社会环境”放在首位,这里的所谓监视社会环境,主要也是指有关自然灾害、各种威胁、军事和政治动乱等等方面的预警、警示,以引起人们的注意和防范——这也是安全新闻的主要内容和传播重点。
可见,安全新闻在大众传播中的地位十分重要。但是,安全事件又有其特殊性存在,即安全事件中常常会涉及各种暴力、暴动、恐慌、不安全等信息元素,反映到影像中,就会有大量的血腥、暴力、残忍、痛苦的画面——这些影像一方面可能会给受众以过分强烈的感官刺激,起不到好的传播效果,另一方面还有可能会对当事人群及其家属造成二次伤害。因此在报道过程中,尤其是影像报道和影像选择过程中,作为传播者又必须谨慎对待。
2.在安全事件报道中必须恪守记者的职业道德,剔除影像暴力,注重传播效果
施拉姆认为:“媒介实际上是一种公共的感觉器官、神经中枢和传播肌肉系统”。因此,媒介这一“公共的感觉器官”在进行新闻传播时最为重要的就是把握其社会功能和社会职责。而在对安全事件的影像报道中,最为主要的社会职责就是提供给大众预警、警示;从更为长远的社会功能来看,则是逐步提高受众的相关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广播、电影、电视、戏剧节目,不得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文化行政部门必须加强对广播、电影、电视、戏剧节目以及各类演播场所的管理;由中国摄影出版社出版的《图片编辑手册》中也提出刊登照片时所应遵循的核心思想:最大限度地有利于信息传递,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伤害。
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对传播者选择影像内容提出了要求,其中核心的内容就是尽量地减少伤害,这种伤害包括了:1,不恰当的影像带给普通受众的伤害,尤其是暴力影像对未成年人的危害;2,不恰当的影像带给事件受害人及相关人员直接的伤害和二次伤害。
大众媒介是社会上的信息流通过程中主要把关人中的一部分,在媒介如此发达的今天,这部分把关人的地位和所能起到的影响就更加大。媒介、信息传播者在新闻的选择上拥有极大的主动权,挑选什么进行采访、选择什么进行报道以及重点报道什么,这些都体现了大众媒介信息把关人的特殊地位。对于安全事件的影像传播就更是如此。尽管,从事实的角度来说,所有安全事件现场拍摄到的影像都是真实的,但是,是否所有的真实影像都值得传播?我们该挑选哪些影像进行传播?传播这些影像想达到何种传播效果和传播目的?这是一个拷问媒介、信息传播者的很现实的问题,也是我们的传媒必须正视和改进的所在。
四.小结
安全事件的新闻报道是新闻传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安全事件相关影像报道的增加,其影像内容的不当选择引起的争论越来越多,原因在于影像能直接表现安全事件现场的真实画面,这当中,必然会有大量血腥、残忍和悲惨的镜头。笔者认为,服务于大众媒介的影像传播者们,必须时刻记住自己的社会责任;同时在选择影像内容时要想一想这些影像的接收者——即广大的受众,这些年龄各异、文化素质有别的受众,他们对影像的接受能力、承受能力、以及读解能力,这些都关系到影像传播的最终传播效果。
只有通过恰当的影像传播,广大群众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才能提高,这对于安全环境的创建、和谐社会氛围的营造都是十分有利的。
参考文献:
[1] 孟健.图像时代.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2] 胡正荣.传播学总论.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1.
[3] 威尔伯·施拉姆.传播学概论.北京:新华出版社.198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