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经媒体面临公信力困惑。“中国有全世界看好的经济,但是没有全世界看好的企业,更没有被全世界接受的商业媒体。”这是为什么?4月25日,来自中日两国的财经媒体从业人员,聚焦“中国财经媒体发展落后于中国经济”这个话题。(4月27日中国青年报)
众所周知,经济发达国家都有一个非常强势的财经媒体。美国有《华尔街日报》,英国有《金融时报》,《日本经济新闻》几乎让日本商务人士人手一报。中国的确需要一个在全球有影响力的财经媒体。然而,“广告换沉默”不仅仅是一个财经类媒体的事,而是整个传媒界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这种现象,这是一个抢着吃肉还是忍饥挨饿的问题。更值得人们审视和反思的是,“封口费”就像一个多棱镜,它所透视出的当代社会形形色色的潜规则让人忧心忡忡。
先让我们看看企业为什么宁愿拿钱做广告,甚至做不做广告都无所谓,只要媒体不说话就行?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企业给媒体记者好处费几乎都有“硬伤”,都有把柄攥在记者手中。最典型的例子当数前年的汝州寄料镇矿难。矿难发生后,当地政府都采取了瞒报手段。但是,还是被新闻线人获知并通知了媒体,媒体又通过手机信息传播开来。因此,先后两次都有大批记者“云集”汝州,都排着队领取了数额不等的“矿难封口费”。仅寄料矿难,就有100多家媒体、480人领走了20万元。真不知这些记者们何致如此糊涂,这矿难的封口费如何拿得?!
再看看媒体为什么甘于沉默,热衷于拉广告?媒体拉广告是生存需要这本无可厚非,但是“惟广告是瞻”就有问题了。有位编辑说,前一段跳槽到报社,虽然任的是编辑,但是现在是承包制,等于说我要自己写稿自己做版,但是早上老板发话了,如果这版没有广告的话,以后就撤版,把版面留给有广告的。现在写稿好坏根本就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广告,跟广告业务员有什么区别?大凡给媒体写稿者都可能遇到这样的事,对编辑来电又喜又怕,喜的是小稿有望。怕的是又拉广告。但对那些文笔不错,权力不小的人来说,却是一件好事,如果能拉个半版广告,够埋头写稿大半年的。不过这办媒体与做广告划上了等号,媒体还能板起面孔去监督谁?
那么,如果有仗义直言的媒体与记者敢于去揭企业的伤疤,曝企业的负面,会有什么结果?对此,“富士康告记者案”可以作为了一个样本。去年6月,《第一财经日报》刊发了记者王佑采写的两篇报道,揭露富士康科技集团在深圳的工厂普遍存在工人“超时加班”问题。该报记者王佑和编委翁宝被起诉“侵犯名誉权”,索赔3000万元,并向深圳中院申请冻结2记者财产。这是中国大陆迄今为止向媒体记者索赔金额最大的名誉侵权案,也是首例没有起诉媒体法人直接起诉记者并冻结记者私人财产的案件。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实际上就是不了了之,这个结果与媒体角色的初衷显然是不对等的,也是耐人寻味的。
媒体的沉默不是市场经济的产物,而是社会规则的失范,道德风尚的缺失,更是社会公正的沦陷。“封口费”不仅封了实话实说之口,而且封了舆论监督之口,封了惩恶扬善之口。当媒体与企业各打各的小九九,达成某种默契和交易,其职业道德何在?社会责任感何在?公民精神何在?核心价值观何在?公信力何在?
2007年04月28日 四川新闻网 作者:梁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