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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语言研究热点

2006-4-1 阅读1067次 本站网友 扬之水 发表 【字体: 上一篇<<>>下一篇

作者简介

郭龙生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语言文字应用系硕士毕业,在读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博士;教育部语用所副研究员、社会语言学与媒体语言研究室副主任、广播电视语言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成果:《学生作文实用词典·形容词用法卷》(主编)、《九十年代最新知识辞典》(翻译)、《阅读方法》(翻译)、《广告语言教程》(副主编)、《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副主编)、《语言哲学对话》(主要参加者之一)、《应用语言学理论纲要》(著作者之一)、《语言文字学常用辞典》(主编之一)、《媒体与语言》(主编之一)。

媒体作为语言文字使用的大户,不仅负有宣传语言文字规范的责任,同时也在创造语言文字的规范,因此,媒体语言应用可以说是语言文字研究的富矿所在。随着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的不断深入,媒体语言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报刊语言、广播电视语言、网络语言的研究都不断有一些新的成果问世。为了更深入地开展媒体语言的研究,我们对此前媒体语言研究的成果进行了统一的梳理、总结,将目前应该关注的问题整理出来,这里仅将问题中的热点提供出来,以飨同道。

我们认为当前媒体语言应用研究中的热点问题为:

⒈媒体的职责、媒体从业者与语言应用之间的关系问题

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媒体应时刻代表党和政府、国家和民族来发言,来传达新鲜、生动、正确的声音,提供正确的舆论导向。从语言文字工作的角度来审视媒体,媒体应努力率先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宣传国家的语言文字方针与政策,争当语言文字规范化与标准化的标杆、楷模、榜样、教师,积极发挥示范作用。媒体语言应用本身不仅要做到生动、活泼、自然、多样化,更要做到规范和标准。媒体语言不仅在体现和创造语言规范,而且也在传播语言文字的规范。但问题是在做好喉舌与规范的化身的同时,媒体如何能够保证受众乐于接受,而不是以盛气凌人、居高临下的姿态来传达信息则是人们关注的热点。

⒉语言文字的规范、标准的稳定与发展之间的矛盾

媒体对语言文字的规范与标准不仅是最有力的宣传者,而且也是直接的体现者与创造者。对语言文字的应用是否规范与标准直接影响着媒体工作的效率与质量。因此,媒体从业人员对于语言文字的规范与标准就很关注,他们对语言文字规范与标准的要求与期望值就比较高,希望语言文字的规范与标准尽可能完美无缺,科学实用,同时也希望这些规范与标准能相对比较稳定,而不是处于经常不断的变动之中。

但是,无论多么实用有效的规章制度和科学完美的规范与标准,如不广为宣传,不为广大群众所熟知,那么这个规范和标准就会形同虚设,就发挥不了它应有的作用。对于语言文字规范与标准颁布之后的宣传问题,媒体从业人员曾提出积极的建议。

这里既有语言文字规范与标准的稳定与发展的矛盾问题,而且也涉及到语言文字规范与标准同现实社会语言生活的关系问题,涉及语言规范制定的方法问题以及语言规范观的问题,还涉及语言文字规范与标准制定之后的宣传策略和如何贯彻执行的问题。

语言是不断发展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语言文字认识水平不断提高,语言文字应用的整体状况与水平都会不断发生变化。语言文字是动态的,而不是静止不变的。在语言文字的使用过程中,人的惰性等因素会深刻地影响语言文字的具体运用。语言文字的规范与标准颁布之后需要有一定的稳定性,但决不是一成不变、一劳永逸的,否则就会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国家标准原则上是5年之后即可再行修订。至于语言文字规范与标准的制定方法,一般来说,在此之前都要进行大量的、广泛的、深入的调查研究,这样才能保证所制定的规范与标准的科学性与可行性。至于谈到语言规范是超前还是落后于现实语言生活,这是个语言规范观的问题。在以往的“追认观”“描写观”“约定俗成观”“评价观”“预测观”“适度超前观”等一系列规范观点之外,我们认为语言文字的规范与标准同现实社会的语言现象之间应该是“动态同步”的。规范与标准出台之后需要宣传,这样才能做到深入人心,才能发挥规范与标准的作用。对语言文字规范与标准的宣传推广,主要还是依靠媒体。媒体部门作为语言文字的直接使用部门,对语言文字的规范与标准具有义不容辞的宣传职责,媒体从业人员应该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积极主动地宣传、贯彻、执行语言文字规范与标准,从而改变以前因为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宣传不力而造成的误解、给工作带来的麻烦和在语言生活中产生的负面影响。

⒊广播电视语言有无语体的问题

张颂教授曾谈到:“广播电视语体”的研究,我觉得是一个很大的课题,应该赶紧成立一个课题组。到底广播电视有没有它的语体?什么叫语体?现在提出了广播电视语体。吕叔湘先生说:“广播电视语体就是规范的口语。”这个命题行不行?需要做哪些补充和修正?所以说这个课题是当今最迫切的课题。这个恐怕对广播电视的现状有一定的作用。语体的问题,现在成为一种界定行业、界定岗位的一种标志,这是不对的。我提出广播电视语体必须沿着它的语言样式和样态的思路来进行研究。必须从有声语言的样式去研究语体。比如说我们现在的广播电视存在的宣读式、朗诵式、讲解式、谈话式。对这些方面的要求,和这个语体怎么结合,这些语体各自有什么特点,它们的独立意义在哪里,这些都需要做深入的研究,而且我觉得这个是比较迫切的。不要用一种语体的形态去规范一个行业、界定一个行业,这样是不科学的。所以我觉得这个问题是很迫切的。(《媒体与语言:来自专家与明星的声音》,第149页,姚喜双、郭龙生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12月第1版。下边引文除特别标明出处的,均引自该书。)谈话中,张颂教授不止一次指出关于广播电视语体的研究是“最迫切”“比较迫切”“很迫切”的。吴为章教授曾谈到广播电视语体的低层次研究与高层次研究的问题,并说明高层次研究就是要把广播电视语言运用看作一个独立的功能语体系统,对它的研究旨在建立一个现代汉语语体学的分支学科——广播电视语体学。(《广播电视语言研究之“本体”观》,《播音主持艺术(1)》,姚喜双等主编,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9年第1版)她还在《关于广播电视语体研究的几点想法》(《广播电视话语研究选集》,吴为章,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7年9月第1版)一文中,从理论借鉴、相关学科、研究方法等方面对广播电视语体进行了阐述。林兴仁先生著有《实用广播语体学》(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89年)一书。袁晖教授在谈到这个问题时说:需要指出的是,广播电视语言、法律语言、商业语言都是语言运用的领域,而不是语体。在这些语言运用领域的内部才有众多的语体。这里有新闻报道,有专题解说,有艺术鉴赏,有热点讨论,所运用的言语体系也是各不相同的,因而也就形成了这个领域中各种不同的语体。(第156页)现在北京广播学院有招收博士研究生的专业方向就是广播电视语体学。那么,到底广播电视语体学这个说法能否成立,这些问题都使“广播电视语体学”成为当前非常迫切的研究课题。

⒋播音员与主持人之间的关系问题

播音员与主持人的关系问题,主要是指二者在工作性质上的异同,在语言应用方面的异同以及他们的工作在广大受众心目中产生的整体印象的异同。目前,在广播电视领域乃至在广大受众当中,关于二者关系问题的争论比较多。由于对二者工作总体情况研究不足,认识不够清楚,人们有时所产生的某种印象或言论难免有些偏颇,有的可能会影响这两个人群的团结,发展下去,严重的就会影响到他们的实际工作。问题的症结所在就是现在有些人认为播音员只能照着别人写好的稿子念,就会照本宣科。主持人可以说自己的话,想怎么说就怎么说。认为主持人比播音员高一个层次。这种误解的产生,充分说明这些人对播音员和主持人的工作情况研究不够。罗京先生认为:“从严格意义上讲,播音和主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播音实际上反映的是一种专业的性质:可以简单理解为你是用声音去播送内容,所以叫播音;而主持是指你在一个事件中所处的位置,并不是对其专业性质的描述。因此主持人可以是播音员、记者、演员,也可以是专家、学者。没有很严格、具体、统一的专业要求,而更强调个人魅力的彰显,学识、急智的充分发挥。所以严格地说,播音和主持从名称上没有什么太多的一致性。但是人们平时就这么用了,就把这个当成了广播电视中使用语言的两个工作岗位。”“实际上,从播音理论来讲,照着人家的念是最难的,说自己的话是容易的。从专业技术的角度讲,播音对播音员语言的技术含量要求比较高,主持则对主持人的个性化魅力要求比较高。”“‘内容决定形式’。有什么样的内容就要求有什么样的形式。……所以说播音员、主持人无所谓高低的问题,只是内容与表达方式的不同而已。”“传统上讲,播音是一种再创造。它是把文字的东西变成声音的东西,这里就牵涉到一个‘怎么变,怎样变得好’的问题。播音是把他人的语言变成自己的语言。这是一个创造的过程,要求很高,因为要不折不扣的忠实于原作,所以这种文字到语言的转换创作空间很窄。相较而言,同样是一个内容,主持人可以选择很多种说法,选择一种自己比较习惯的、比较适合的方法。对主持人来说,创造的空间相对较大。他们可以通过语言、手势、表情、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创作。而播音员就只有一个半身像,轻微的面部表情,再加上他的语言,这样来创造。”(第308页)

⒌字幕使用的“度”与字幕的规范问题

字幕是目前电影尤其是电视上使用频率非常高的一种方便受众观看的手段。正如敬一丹女士所言:“电视台在电视上加字幕实在是一件风险很大的事情,但是从服务观众的角度来讲,这完全是为了满足观众的需求。电视上有了字幕,可以方便很多观众,但是,加了字幕就给自己带来很多被动。广播电视语言应用中,口耳相应方面不太容易被人抓住把柄,但是字幕则太容易被人抓住把柄,出毛病的机会太多了。”(第288页)王甫先生曾深有感慨地说:“在电视语言里边,比较敏感的就是错别字。错别字出现率在电视屏幕上居高不下,这也是长期以来解决不了的痼疾。特别是电视剧大量地使用旁白字幕之后,错别字出现率非常高。”“错别字在电视语言文字研究里边虽然是浅层次的表面现象,但是却是一个很迫切的问题,因为它以后会带来很多负面影响。”(第244页)由于电视字幕中的差错率过高,现在急需要做的就是提高字幕生产者的语言文字使用水平,增强各有关环节的责任心,认真把好关,避免字幕错字给观众接收和理解信息带来麻烦,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节选自《媒体语言研究刍议》
【2006.03.30】 来源:人民网 【作者:郭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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