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影视是我国最普及、最便捷的文化娱乐工具和信息载体,是我们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人民群众享受文化、信息服务的基本手段和主要渠道,也是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广播影视总是伴随着科技的进步不断发展,数字化是广播影视诞生以来最大的一次技术变革、最大的一次发展机遇和最大的一次生存挑战。数字化将改变广播影视的工作方式和生产流程,完善广播影视的服务方式和管理手段,提高广播影视的生产效率和工作质量,拓展广播影视的服务领域和发展空间,推动广播影视从传统媒体向现代媒体迈进。
广播影视数字化的概念
数字化是指从制作、播出、传输、分配到接收各个环节在内的全系统的数字化,是指广播、电视、电影各个方面的数字化。数字化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广播影视从传统媒体向现代媒体的根本转变,使广播影视既提供公共类节目的“广播”,又提供专业化、个性化节目的“窄播”;既提供单向式广播,又提供交互式点播;既提供广播影视节目,又提供多种信息服务;既提供文化娱乐,又提供商务服务,使传统的广播电视用户逐渐转变为现代的多媒体终端用户。
我国数字广播影视服务业的现状
我国广播影视拥有几十万庞大的编辑记者队伍、几十万小时的节目资源,是我国最大的节目提供者和信源;拥有由无线、卫星、有线等多种技术手段构成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拥有我国最多的频谱资源,拥有我国最大的用户群,是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广播电视网。到2004年底,我国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2569个,共播出2355套广播节目、1255套电视节目;有中波、短波、调频广播和电视发射台、转播台7万多座,微波线路9万多公里,租用9颗卫星39个转发器传输93套电视(境内62套、境外31套)、126套广播,卫星电视接收站80多万座,有线电视网络400多万公里,电视家庭用户3.4亿,有线电视用户1.15亿,收音机、电视机社会拥有量分别达5亿台、4亿台,我国电视用户数已占全球电视用户数的1/3。到2005年8月底,经总局批准的付费电视频道已达122套,已开播68套。拥有200多家电影制片单位、3000多家城市专业影院。
村村通工程从1998年启动以来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在1998年至2003年的第一阶段,解决了11.7万个行政村“盲村”的大约7000万人口听广播、看电视的问题。在2004年至2006年6月底的第二阶段,解决了10万个50户以上自然村“盲村”的大约3000万人口听广播、看电视的问题,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为94.05%、95.29%,。到2006年底,农村电影放映队已达3.75万支,其中新建2500个,全年放映电影422万场,观众超过14亿人次。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计算机的家庭普及率较低,而广播电视的家庭普及率高,接收简便、操作方便、形象生动、深受欢迎,如果将家家户户的电视机通过数字化,转变为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就能实现千家万户的信息化。为此,我国从2003年开始全面启动有线电视从模拟向数字的整体转换工作。到2006年,初步建立了由数字节目平台、传输平台、服务平台、监管平台构成的有线数字电视新体系,探索出了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模式,初步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有线电视数字化发展的路子。所有25个试点城市完成了市区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城市有线电视数字化由试点向全国大中城市逐步全面推开,全国有线数字电视用户已超过1200万。数字付费电视稳步发展。总局已批准建立三家全国性付费频道集成运营机构,批准了138套数字付费节目(付费电视121套、付费广播17套),已开播107套(付费电视94套、付费广播13套)。另外,中央电视台和上海文广集团开播了高清晰度电视。各地有线数字电视不断开发信息服务内容,为用户提供丰富的电子政务、文化教育、生活信息、电视商务、娱乐游戏等信息服务品种,城市有线电视的网络改造、数字电视由过去的单向传输逐步向双向、交互过渡,电视机变成了家庭多媒体信息终端。出台了一系列推进数字化的技术、节目、运营以及产业政策、标准规范和管理法规,争取了有利的资费和财税政策,为促进和规范有线数字电视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电台、电视台台内数字化、网络化全面铺开。各地技术骨干成立了电台、电视台数字化网络化工作组,编制了广播电台、电视台数字化网络化建设白皮书,进行台内资源整合、生产方式转型、业务流程再造,推动台内各功能网络的协同运行、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等工作,为我国电台、电视台从单一传统业务模式向多种业务模式转型奠定了基础。目前,全国有80%的省级电台、电视台开展了台内数字化网络化的规划和改造工作,有些地市电台、电视台也正在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改造。
数字电影制作、拍摄水平稳步提高。中影华龙、上影数码等电影数字制作基地的电影数字加工、特技制作条件初步达到国际水平,国产数字电影拍摄数量和水平有较大增长。数字电影制作、发行、运营网络和技术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数字放映多层次市场应用格局初步形成,数字电影流动放映应用系统在社区和农村地区得到发展。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建设初具规模,已完成240多部优秀国产影片的数字化工作,为国内数字电影的节目管理、分发和多元化经营提供了技术服务平台。去年有100多部数字电影通过影片审查,多部数字电影在国际上亮相,许多重点影片也采用了数字中间片工艺。借助数字技术,加强了对电影后产品等增值服务的开发,拓展了电影市场的发展空间。完成了166家数字影院建设,目前数量上居世界首位,初步探索了商业运营模式。到去年底,在全国30个省建立了20多家采用自主研发了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dMs的院线,拥有放映点2800多个,累计放映场次突破24万场。
我国数字广播影视服务业的危机与问题
我国广播影视的规模和能力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仍然很突出。我国广播影视还是卖方市场,不能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是模拟的技术体制占主体,不能适应数字化、网络化发展要求;还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体制机制、思想观念,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目前我国广播影视协调发展的任务很重,体制改革的任务很重,基层群众和基层广电部门对广播影视发展改革的期盼越来越大、呼声越来越高。
国际上,世界各国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纷纷抢占科技制高点,抓紧相关技术和标准的研发,加快推进新媒体业务,并凭借其资金和技术优势与我们争夺阵地、争夺群众。日本移动广播公司与韩国合作,成功发射了S波段直播卫星,提供数字多媒体广播电视服务,覆盖日本和韩国,目前日本方面提供了7套电视节目、30套广播节目和多媒体信息服务,人们在行进中或者在飞机、汽车、轮船、地铁等交通工具上可以移动接收。美国、加拿大、瑞士、印度已经将IP电视投入大规模使用,日本、韩国、英国、意大利等国已开始提供手机电视业务。美国20世纪福克斯电视公司组建了一个新的部门,专门从事移动电视节目的制作,已经提供了100多个移动节目片段。2006年12月,荷兰停播了模拟电视,成为世界上首个实现数字化的国家;美国、日本、韩国、欧盟、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计划在2010年前后实现数字化。在传统广播影视加快数字化转换的同时,网络电视、IP电视、手机电视、移动电视等新媒体不断涌现,正在成为各方争夺的市场热点。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这些直接对我落后的广播影视业形成了巨大的生存压力。
在国内,电信积极利用其双向交互的技术优势、灵活经营的运行优势、股份上市的资本优势、上下联通的体制优势,不断推动电信网络向宽带网络发展,不断开发IP电视等视频新媒体技术,把娱乐游戏、数据信息作为创新增值业务的重要手段,使电信运营商正逐步向综合业务提供商转变。目前,电信行业已明显加快了与广电业的融合速度,不仅把电话机、计算机、手机等接收终端作为自己的用户,还正在试图把我国家庭最普及的电视机接收终端作为自己的用户。2005年电信和网通已在全国70个城市进行IPTV技术运营试点,从试点效果看,IPTV在技术上已趋于成熟。互联网继续多年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并进军新媒体领域,对广播影视形成强有力的挑战。到2005年底,我国上网用户总数达1.1亿,其中使用宽带上网的用户6430万;上网计算机达到4950万台,网站总数达69.4万个;许多网站已经开展网络广播、网络电视、娱乐游戏等视音频业务服务。搜狐、新浪网等门户网站发展迅速,2005年营业收入分别达1.8、1.9亿美元,一些网站的收入已经开始超过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收入。在国家“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推进三网融合的形势下,宽带通信网和互联网在对数字电视网的融合、开放、竞争、合作中成为数字化时代广播影视生存发展的严重挑战。
在广播影视服务业内部,广电系统内部层级之间的矛盾和问题越来越突出。在体制上,目前,我国广播电视已形成中央、省、市地、县“四级办”的发展格局,宣传、事业、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重领导体制,“一体多元”的多种属性。这种体制机制在确保宣传任务的完成、确保集中力量加快事业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广播电视存在的政事不分、政企不分、条块分割、各自为政、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全国广电系统很难统一行动;自我封闭、自我滚动、自我发展,单一的盈利模式、单一的服务方式,使广播影视不能有效地进行整体开发,发展空间在缩小,层级之间的矛盾在扩大;缺乏市场服务主体,发展的动力、压力和活力不足,广播影视的节目优势、用户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产业没有得到充分发展,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没有得到充分满足,13亿人对广电需求形成的市场没有得到充分开发。这些体制机制性问题,阻碍了数字化推进、付费频道开办、网络整合等的实现。
在管理上,广电行业改革还不到位,相当多的企业还是用行政命令、行政手段推动产业开发,用行政权力维护经营利益;一些经营性产业定位不准确,一直站在市场的边缘,没有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进行转制,没有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结果使地方的积极性遭到挫伤,影响了广电生产力的发展。
在技术条件上,新媒体是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发展的产物,数字化、双向传输的网络是开展新媒体业务的基本技术条件。而我国目前大部分地区的有线电视网还是一个单向网、模拟网,双向覆盖和带宽远远不足。模拟的接入网已成为广电开发新媒体的“瓶颈”。我国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上规模还不够大,各地发展还很不平衡。广播影视如果在数字化不能迈开质变层面上的步伐,将不可能能从根本上改变被动局面,将失去广电在内容资源、网络资源和用户资源上的优势,失去广电在传媒上的主阵地、主渠道地位。
在信息内容上,数字技术水平不高,数字影像的质量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在有线电视数字化后,频道资源和传输容量大大增加,对节目内容和信息服务的需求将大大增加,现在的内容规模显然还落后于将来的需求。台内数字化、网络化和节目内容资源管理开发不够,尚未建成高质高效、开放集成、资源共享、版权保护的内容集成分发与节目信息交换系统,广电节目内容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较低。付费电视、交互电视、视频点播、高清晰度电视以及电子政务、文化教育、交通旅游、医疗保健、就业指导、生活资讯、电视购物、股市行情、短信彩信、电子邮件等多种业务的开发严重不足。如何创作生产更多更好的广播影视节目内容、如何开发提供更多更方便的信息服务,已经成为非常紧迫的任务。
在数字影视的著作权上,如何保护面临着许多新问题。例如,进行数字转换处理后的著作权属于谁?广播影视作品的数字化是否产生新的著作权?如何切实保护在多种渠道中传播的广播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一些经常被人们忽视的问题,如其他节目源的著作权和邻接权的保护等都值得关注。
在农村问题上,尽管实施了西新工程、村村通工程和农村电影2131工程,但是农村仍然是全国广播影视发展的薄弱环节。与城市相比,农村能看到的电视节目套数少、质量差、时间短,还有相当部分农村地区和边远地区听不好、听不到广播,看不好、看不到电视和电影;农村数字放映的地方配套经费不能及时到位,试点地方农民并没有真正看到电影。
在应对敌对势力的破坏上,显得很被动。去年12月9日晚,“法轮功”分子对亚太6号卫星和亚洲3S卫星进行了非法攻击,这是自2002年以来,攻击范围最大、攻击手段最强、涉及面最广、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面对“法轮功”分子手段不断变化、攻势不断加强的恶劣局面,安全播出受到严峻的考验。
此外,由于我国广播电视的国家垄断性质,在数字化推进过程中主观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对数字化的重要性、必要性,特别是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真正把科技创新作为推动发展的根本动力,没有真正把数字化摆在工作的重要日程。二是在数字化推进过程中,团结协作、形成合力不够,影响了数字化进程。三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推进数字化过程中宣传解释不够,服务工作没跟上,对用户的基本视听权益保护力度不够。
数字广播影视的发展对策
理顺管理体系,建立中央和省级联系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文化、教育、科技、财政、信息产业、商务、税务、工商、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组成,文化部、厅为牵头单位。文化部、厅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每年召开1~2次例会,制定在税收优惠、资费价格、贴息信贷、项目审批等方面对广播影视数字化的政策扶持。
借助电信网、互联网优势,加快三网融合步伐。电信网和互联网已经完成了数字化改造,实现了光纤到楼、光纤到户、全程全网、统一运营,具备了提供视音频业务的网络基础和技术条件,具备了把信息和娱乐服务作为创新增值业务的条件。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融合,可以加快广播影视数字化进程,发挥自身优势,开发电子政务、新闻资讯、社会教育、文化娱乐、交通旅游、生活信息等公共资讯服务和视频点播、付费频道、电视购物、电视商务等增值服务,扩展数字广播影视的服务内涵。
利用市场机制杠杆,构建市场服务体系。按照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塑造市场服务主体,培育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网络升级改造,推动网络整合,促进广播影视服务业大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一是义务性的基本服务。这类服务具有非排他性、非竞争性,同时带有一定强制性,由政府主导投入,保证任何公民都可以平等免费享受到基本服务,如无线覆盖。二是公益性的有偿服务。这类服务带有公益性,但是用户需要缴纳一定费用才能够享用,由政府给予政策扶持。比如有线电视,在我国具有社会公益性,基本收视维护费实行政府定价,需要通过听证会进行听证,对于县以下的农村有线电视网络建设经营,给予一定时期的免税政策扶持;但是它是有偿的,要向用户收取一定的初装费和收视维护费。三是多样化、个性化的市场服务。这类服务由产业主体自主经营、市场运作,政府制定竞争规则和管理办法,依法加强管理。比如付费电视、视频点播等服务,由市场定价,用户自由选择、自愿订购。
构建政府监管体系,增强政府的监管功能。转变政府职能,健全监管机构,制定发展规划,完善政策法规,加强市场监管、行业管理和社会管理,建立以法律手段为主、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为辅的宏观调控和监管体系,确保广播影视健康有序和可持续的发展。
打造龙头企业,建立数字技术研究开发基地。在扶植大批向专业化领域精品化服务方向发展的中小型广播影视机构的基础上,实施品牌战略,重点发展具有综合服务能力的集团化大型骨干广播影视服务龙头机构,开发领先于世界的数字技术品牌,参与国际竞争。
加快培养数字化人才,建设高层次广播影视人才队伍。以建立高素质、多层次的广播影视数字化人才队伍为目标,着力培养技术型、先导型人才。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行业队伍的整体素质;积极培养和引进适应发展需要的既懂技术、又懂艺术,具有创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在广播影视产业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