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11日—26日文化部艺术品市场管理立法考察团一行十人对德国、法国、瑞士、英国四国进行了调研考察。考察团与德国德累斯顿国立美术博物馆总馆长、亚历山大.奥克斯画廊和雷曼兄弟画廊的负责人进行了会谈,并参加了德累斯顿国立美术博物馆瓷器馆的开馆仪式;与法国文化部文化产品流通咨询委员会、巴黎现代艺术博览会和巴黎艺术画廊委员会的负责人进行了会谈;与瑞士联邦文化局副局长、巴塞尔艺术博览会以及保护艺术家权益的文艺版权协会、音像制品版权协会和音乐作品版权协会的负责人进行了会谈;与英国艺术品市场联盟主席和索斯比拍卖行的负责人进行了会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艺术品市场基本情况
(一)欧洲艺术品市场基本情况
全球艺术品市场销售总额是246亿多欧元,其中美国是全球第一大艺术品市场,约超全球艺术品市场的一半份额。欧洲作为一个整体,销售总额是120亿欧元,从业机构达到28600多个(包括画廊、拍卖公司、古董商店等等),从业人员超过73600名,并且提供了61000多个相关就业岗位(如文物修复、海关运输等等)。英国是全球第二大艺术品市场,占欧洲总额的56%,占全球总额的25%;法国、德国、瑞士分别位居全球艺术品市场的第三、四、五位,销售总额分别为20亿、8亿和6亿,法国占欧洲总额的16.8%。
艺术品市场主要分为商业销售(以画廊为主)和拍卖两部分,从1990年代以来,商业销售约占全球艺术品市场销售总额的48%,拍卖约占52%;在欧洲却稍有不同,商业销售约占销售总额的54%,而拍卖约占46%。全球艺术品拍卖市场最大的两家企业,克里斯蒂和所斯比,包揽了国际拍卖业务的40—45%。在商业销售市场,情况却完全不同,如伦敦最大销售商的销售总额只占英国全部销售总额的4%,全英国约有9500家销售商,大部分只是有兴趣卖给他们认为合适的收藏家,并不想扩大市场。商业销售市场的数据是有限的,因为销售不像拍卖是公开进行的,而且并不要求销售商公布他们的详细数据。
从1998年以来,欧盟(不包含瑞士)作为整体失掉了全球艺术品市场份额的7.2%,而作为欧盟主要竞争对手的美国却上升了7%,欧洲人认为产生这一现象的最主要原因是由于欧洲对艺术品市场采取了抑制其发展的法律规范和财政税收政策。
欧盟法律对艺术品市场的税收政策主要有两项:
一是进口增值税(Import VAT):1994年欧盟通过法律,规定任何艺术品进入欧盟任一国家都应该缴纳最低为5%的进口增值税。如果是“临时进口”,可以暂不缴纳,直到进口艺术品卖出,暂缓期限为两年。以英国为例,比如艺术品从欧盟之外进口到英国,留在英国或者买家居住在任何一个欧盟国家,都必须缴纳进口增值税,这也要求拍卖公司必须在拍卖目录上标注进口增值税的要求。1996年是英国执行艺术品进口增值税的第一年,尽管只是2.5%的税率(欧盟特许英国1999年6月30日之后实行5%的税率),但英国从欧盟之外的艺术品进口减少了40%,其中从美国和瑞士的艺术品进口分别减少了17%和64%。1999年独立的统计分析机构得出结论:这项税收政策确实降低了欧盟艺术品市场在全球的竞争力。
瑞士并不是欧盟国家,也执行进出口税收政策,外国艺术品可以免税带进瑞士,如果卖给瑞士人,则需缴纳关税7—10%,卖给外国人,因为没有进口,就不需缴纳关税。
二是Droit de Suite:即艺术家的“再卖权”(Artist’s Resale Rights),也就是所有欧盟艺术家的作品原件在每一次再卖之后,本人或者过世超过70年的艺术家的继承人,都要从卖家方面获得这笔收入。虽然“再卖权”的概念1920年就出现在法国了,1941年意大利通过了有关的法律,但直到1965年德国才真正实施。德国、法国、丹麦、比利时等国的征收比例在3-5%之间,起征点差距较大。欧盟通过法律,要求从2006年1月1日起,Droit de Suite必须在所有欧盟国家平等地实施。欧盟法律规定,所有售价超过3000欧元的艺术品,需要向原作者支付收入的4%(各国也可以选择基础税率为5%),经过四个档次,最后当售价达到50万欧元时,税率是0.25%。对任何一件艺术品,最多缴纳12500欧元。
欧洲艺术品市场很多从业人士认为,由于商业数据很难定期收集,分析未能及时跟进,导致欧盟和各国政府的立法者对欧洲艺术品市场缺乏足够的重视,从而在制定税收和法律政策时不能体现基础的经济原则,欧洲现行的税收政策和法律体系使欧洲经营环境变得复杂和高成本。
(二)四国艺术品市场管理立法情况
四国中,德国是联邦制国家,联邦没有文化部,文化事务由地方负责,联邦也没有关于文化或者艺术品市场管理的法律。法国、英国都有文化部,但是也没有关于文化或者艺术品市场管理的法律。这三国对艺术品市场的管理主要是税收政策,一般对艺术品买卖实行的是低于其他商品的税率,如德国画廊的营业税税率是7%,低于销售其他类别商品的税率;法国艺术品的销售税是5.5%,也低于销售其他类别商品的税率,而且法国还有财产税,但艺术品的买卖不计算在内,如果艺术品买卖有增值,才需要缴纳5%的增值税;英国有遗产税,税率为40%,艺术品作为遗产是要征税的。但是如果艺术品不出卖,而是继续保留并且向公众展示,可以不缴税。这样通过该项税收政策尽量将大量的私人收藏继续留在英国。
瑞士是联邦制国家,文化事务主要由26个州负责,但联邦和州共同负责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对造型艺术的支持等等文化事务,为了实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0年公约,2003年6月20日通过了文化财产流通法。重点有四项内容:
1、确定了联邦负责的海关和各州负责的意识品流通之间的关系。
2、联邦政府可以与其他国家签订协议,规定艺术品交易。
3、瑞士与其他国家进行合作,主要是艺术品展览时,瑞士一方应签订归还保证书,保证归还给借展国,防止被第三方没收。
4、商人的尽职责任,商人必须进行认真负责的调查,确认艺术品的来源,并保留相关的证明。如果发现艺术品是非法的,而商人没有完成尽职责任,商人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商人尽职了,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