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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舞蹈面对网络

2007-5-1 阅读3547次 本站网友 祝嘉怡 发表 祝嘉怡专栏 【字体: 上一篇<<>>下一篇

——互联网的发展对舞蹈传统交流模式的挑战

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18次互联网报告显示,截止2006年6月30日,中国网民总人数为1.23亿,网站总数已达到788400个,其中舞蹈类网站已有千余个。网络对于舞蹈来说,逐渐成为了一个重要的传播媒体和施展空间。我国第一个非经营性的专业舞蹈网站“舞影”于2000年创建,随后的几年中又建起了数十家影响较大的舞蹈网站,如中国舞蹈网、舞英雄、舞蹈者之家、舞门网等等。短短6年时间,舞蹈在这种超空间中变得空前的自由和活跃,使现实空间中传统的舞蹈交流模式受到了挑战。

【速度与丰富性的挑战】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以互联网为媒体建立起的网上交流平台数量成倍增长,“快速”和“丰富性”成为互联网优于其它信息获取方式的重要特征。网络能在第一时间提供各种信息的浏览,人们只需通过搜索引擎或大型门户网站即可了解各领域的最新信息,信息量之大可以使人们任意获取古今中外各类图、文、影像等信息。

随着网络信息的迅速拓展,“舞蹈”也被网罗其中,这给舞蹈提供了一个更大的舞台,通过网络媒体能够及时发布与舞蹈相关的演出、学习、交流等各种形式的信息,舞蹈类网站本身以及它所承载的巨大信息量,已经开始扮演了舞蹈交流的重要角色。

从数量上看,我国千余个舞蹈网站中,固定会员有的最多可达二十多万人,少则几百人,每个舞蹈网站的论坛中,仅会员发布的信息量最多可达每天5000条以上。除未注册用户不计,全国大约有几十万人参与着舞蹈的网络互动。此外,网站管理者也在提供大量的舞蹈资源,这些资源不仅海纳了与舞蹈相关的丰富内容,而且也客观记录着舞蹈网站的发展以及用户关注对象的变化。  

从类型上看,目前国内的舞蹈类网站按建设的性质来分,主要有:“经营”和“非经营”类型。1、经营型舞蹈网站主要是指舞蹈网络商务平台,主要包括:舞蹈用品销售公司、舞蹈演出公司的网站。这类网站主要从事的是舞蹈用品、演出等方面的经营;2、非经营型主要是以舞蹈文化宣传、交流、服务为目的,其中包括舞蹈协会、团体、院校、舞蹈艺术中心、图书馆的官方网站,也包括个人、工作室的个性化网站。所涉及内容包括:舞蹈表演、教学、编导、音乐、图片、作品视频欣赏、评论文章、学术论文、书籍、电影等方面。

由此,人们彼此间的沟通变得更加便捷和多元,这无疑是对舞蹈传统交流模式的一种开拓,当这种舞蹈交流模式在不断的信息积累之后,也客观的挑战着人们认知舞蹈的经验和知识结构。

【资源共享的挑战】

“资源共享”对网站建设者来说,更像网络中的规则,他们需要通过共享方式来吸引更多的用户参与网络中的交流;而对于用户来说,“资源共享”是一种权利,它意味着拥有更宽阔的视野和免费的资源。也正是这种潜在的供需关系在不断地交替中形成了网络的重要特征之一。

现实空间中当然也存在资源共享,但与网络资源共享的区别主要在于获取资源的过程和结果不同。网络的资源共享打破了现实中某些机构、个人对某些资源有意或无意的垄断,所体验的是超越时空的自由和乐趣,所获取的是实时交互而形成的积累,它可以作为现实空间中资源获取的重要补充和拓展。因此,网上舞蹈资源共享的内容除了可以包括现实空间中的信息资源以外,还产生了新的网上资源类型,如舞蹈在线视频、网络舞蹈作品、网络舞蹈刊物……用户可以免费的下载、浏览。这些只适用于网络传播的资源在发挥数字艺术创作优势的同时,也抛开了传统的直接交流模式,而是在间接的交流模式中获得更大的信息选择自由。

【自由度的挑战】

“一切皆有可能”的网络世界,在后现代浪潮中激发着人们天马行空的创造力,同时,也创造着可能性本身,人们可以更自由的行走于网络中,这是资源共享方式所创造的自由。在瞬息万变的网络互动中,更趋于人性化的交流模式,构建了一个生动的虚拟现实。

传统的舞蹈交流模式是在现实空间的剧场、户外等,对舞蹈现象进行观赏、阅读、参与等活动,而网络空间中的舞蹈交流是在一个虚拟实在的空间中进行的。二者最显著的区别在于空间、观众、选择的变化,即交流互动过程中,舞蹈现象的呈现空间、面向的观众范围及观众主体选择的改变。

1、选择权的自由。人们对网上舞蹈资源的选择,根据其差异有不同的指向,选择过程中的随意性和目的性更强,信息浏览的目标,带有明显的主观兴趣和需求特点,在不同信息之间跳转的时间也因人而异,主体有了更大的选择自由度,这样就形成了一种暂喻为“失控”式的交流形式,只有用户自己才是真正有效的选择主体。正是由于这种交流形式的变化,人们对信息的解读,无论是正确或误读,完整或局部,都因为主体选择点的不同,为舞蹈增添了更多的表达功能。

2、受众范围的自由。对同一舞蹈现象的关注,观众范围普遍也由同一时空的群体参与,变成不同时空的群体互动,后者则在循环中赢得更庞大的观众群。随着舞蹈网站的兴建,对舞蹈的接触和参与,不再局限于舞蹈界内或喜爱舞蹈的人,哪怕是一个网络过客,有意无意间也会被舞蹈网站的某些文字、图片、影像或某种风格所吸引,完成一次在虚拟空间中不同程度的舞蹈交流。

3、空间的自由。网络可以实现时空的自由跨越,现实空间中的舞蹈现象也能够在网络空间传播。虽然一些影像资源在传播过程中存在效果衰减现象,会丢失一部分原有整体的感官氛围,但却赢得了更广泛的观众,无论是对于舞蹈交流还是普及来说,都是很有价值的过程;纯网络技术制作的网络舞蹈作品也在深深的吸引着人们,虽然网络舞蹈作品目前并未达到现实空间中舞蹈作品的制作能量和艺术价值,但却闪现着技术创造视觉艺术的智慧火花。通过技术手段修饰改编或原创的小作品,符合了许多用户的欣赏节奏,因为此类作品多有短小清晰、传输速度快的优势,并能通过免费下载的方式不断获得更大的浏览量。此外,诸如舞蹈图片、文字、商务等等资源都能够随着网络的随机性而增加它们的效能,远远超过了在现实空间中的传播速度和广度。

4、平等的自由。数字化生存空间具有分散权力和赋予权力的特征,人与人的关系发生了本质变化。人们对有感于舞蹈的任何话题的讨论,其话语权和优越地位,已不再被界内人士所占有,人们在品论舞蹈的过程中只需平等对话,无论年龄、职业、性别,都完全可以自由的发挥个性、表达看法,实现和谐的动态交流平衡,这是数字化生存所带来的真正的人性化和个性化。当然,我们也需警惕“过度自由”的威胁。

当舞蹈面对网络,新的网络互动方式在传统的舞蹈交流模式基础上,使人们对舞蹈的了解和思考随着网络互动中众说纷纭的话语,而变得更加客观和沉稳。一面是现实的物理空间,一面是虚拟的电子网络空间,它们彼此都在不断地膨胀,而又不断地相互交融,不断地被对方的话语重新定义,我们的现实空间正在不断地被虚拟的现实所改变。也许“变化”本身就是网络虚拟空间的秩序和交往规则,究竟是以变应万变,还是以不变应万变,我们在衡量、互换的过程中,其实已经形成了一个开放的、即时的网络文化氛围。现实被网络技术带进了虚拟空间,随着数字信号的飞速流转,它又在不断的回归到现实之中,带着它的开放与即时的惯性,使我们不断地以新的认知方式去建设着舞蹈的家园。可见,舞蹈网络的发展是舞蹈艺术成长中的一个良性分支,它将随着技术的发展为舞蹈创造更广阔的空间。

(已发表于《舞蹈》2007年4期)

发表评论
网友观点
  • 本站网友 花雪齐飘玲 于2007-5-1 21:35:00发表评论:
  • 版主你好!我有看过你做的那个节目,否则我还不知道有这么一个网站呢!我也想为我家乡的人民申请一个那什么!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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