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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文化遗产日” 建文化遗产保护制度

2006-1-12 阅读1408次 本站网友 广陵春梦 发表 【字体: 上一篇<<>>下一篇

昨天记者从国家文物局获悉《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日前正式对外公布,从今年起,我国正式设立“文化遗产日”,这一天定在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今年6月10日,我国将迎来有史以来的第一个“文化遗产日”。

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至此,我国已经有了“文化遗产日”、“文化遗产标志”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歌曲”,对于增强全体民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将会起到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政府希望通过设立“文化遗产日”,使文化遗产保护得到全面加强。到2010年,初步建立比较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文化遗产保护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到201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保护文化遗产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全国“文化遗产日”并没有像人们预想的那样,选在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而是确定在没有任何特殊意义的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这样做旨在使这个“文化遗产日”具有更为广泛的代表性。

据介绍,为了制止对文化遗产的破坏,我国将建立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河南省已于去年11月26日至27日在全国率先举办了“文化遗产日”,并规定今后每年11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六、星期天为“河南文化遗产日”。遗产日当天省内6市共70处博物馆、历史文化遗址、历史文化旅游景点等免费向公众开放。国家有关部门表示将借鉴河南的做法在全国推广。

【2006.01.10 】 北京娱乐信报/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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