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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图强正相宜》(17)——四章第5个问题“文化产业界定和统计的难题及其破解”

2008-7-13 阅读973次 本站网友 杨英法 发表 杨英法专栏 【字体: 上一篇<<>>下一篇

目录

前言1

第一章  导论1

第二章  国内外文化产业的发展状况14

第三章  文化产业的发展趋势19

第四章  文化及文化产业的类型、内容和功能35

        一、文化的类型和内容35

    二、文化的功能

文化产业的类型和内容

四、文化产业的功能

    (一)文化产业的文化功能

(二)文化产业的经济功能

(三)文化产业的社会功能

五、文化产业界定和统计的难题及其破解

发展文化产业,有必要对其进行界定和统计;否则,发展文化产业便会面临界限不清、数据不准的困境,使人无从措手足。目前学术界在文化产业的界定和统计上还面临着文化产业与非文化产品、服务和文化事业的界限不清,统计口径不一,缺乏可比性,存在遗漏和重复等一系列难题有待破解。现对此问题作一专门探讨。

()对非文化产品、服务的排除

对文化产业的产值、利润及成本进行准确统计,首先要弄清文化与非文化的区别,将非文化产品、服务排除在外。

文化产业首先必须是文化,如不是文化,即便是产业也只能是非文化产业,而不可能是文化产业。农业、采掘业、冶炼业、制造业、建筑业,都是重要产业,因其根本不是文化,故无人将其归为文化产业。文化产业应当是生产文化娱乐产品和提供文化娱乐服务的经营性行业。这就需要先弄清文化与非文化的区别,将非文化产品、服务排除在外。

上文已有论述,文化的涵义有很大的可伸缩性,根据其外延的广狭,有大文化、中文化和小文化之别。大文化的外延非常宽泛,指人类创造的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综合,是与自然相对应的概念。中文化的外延小于大文化,指人们改造、整合主观世界的能力和成果,具体指人类的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人多称之为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相对应。小文化的外延最窄,指包括语言、文学、艺术及一切意识形态在内的精神财富。从三个文化的涵义可知,大文化与中文化是从宏观上、从理论上讲的,反映的是价值体系、精神理念;小文化是从微观上、从实践上讲的,反映的是人们具体的社会实践和文化活动。相对于大文化和中文化,小文化具体客观,具有可操作性、适用性、针对性强的特点,故人们对小文化的关注远远超出大文化和中文化,小文化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对人们的思想意识和精神世界影响深远。在人们心目中,小文化就是文化。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只要一提文化,大家会自然而然地认为是在说影视、体育、文学艺术等,报刊杂志的文化版几乎无一例外的全是影视界、文艺界、体育界的消息或“明星”们的花边新闻。

文化产业一词中的文化不应当是大文化,因为这样的话,几乎所有产业都可看作文化产业,文化产业就无法与非文化产业相区分了。但理解为小文化却过狭,不能包含文化产业的全部内容。因此,文化产业一词中的文化,应当定位为中文化。据此可判定文化产品、服务与非文化产品、服务的区别,这就是:前者满足的是人求知、审美、娱乐、宣泄等精神性需要,而后者满足的是人衣食住行等物质性需要。这里需注意的是,很多产品两种需要都可满足,那它该属于文化产品、服务还是该属于非文化产品、服务?那就取决于其当时具体用作何用,会随着用途的不同而变化。比如,建筑当其新建,用来居住时属于非文化产品、服务,但若为古代所留,作为历史文物用来认识历史、欣赏时就属于文化产品、服务了;瓷器烧造出来当作生活用品时,属于非文化产品、服务,而年深日久,成为文物时又成为文化产品、服务了;动物用于食品、医药、服装等用途时属非文化产品、服务,而用于观赏时又属于文化产品、服务了;石头当作建筑材料时属于非文化产品、服务,而当作奇石玩赏或当作化石进行科学研究时则又属文化产品、服务了。

讨论到这里,还是觉得对文化产品、服务和非文化产品、服务的区分感到困难,统计时不知归到那一类。因随着因特网的普及、知识经济的发展,经济和文化的一体化趋势日益增强,企业纷纷增加自己产品的文化含量,满足人的衣食住行等物质需要的非文化产品也有了很高的文化含量,而文化产品也得有一定的物质载体。此时,你是把它归入文化产品呢,还是归入非文化产品?如把床雕刻上书画,讲述某种故事、哲理,是否把它归入文化产品呢?邯郸某小厂的酒取名“赵赐马”后,包含了马氏来源于马服君赵奢的含义,成为邯郸赵文化的品牌酒,邯郸市政府招待专用酒,那它是否归入文化产品呢?这里的关键是分清这种产品是作为饱含文化的实用产品出现还是作为文化的载体出现。若作为饱含文化的实用产品出现,文化含量再高也不能算文化产品,而只能算非文化产品。若作为文化的载体出现则应算文化产品。床雕刻再多再好的书画,只要是用来睡觉的,就不能算文化产品。衣服做得再美,只要是用来穿的,就不能算文化产品。酒的名字再有寓意,若是用来喝的,就不能算文化产品。电影、音乐、戏曲、文章、资料光盘,虽然也表现为一个金属圆片,但因是作为这些文化的载体出现的,那就算文化产品。这些文化信息,你总得找材料做成某种物品把它储存起来。当然,非文化的实用物品,若年深日久,成了文物,成为当时历史信息的载体,也会变成文化产品。如朱德南昌起义用的手枪在80年后的今天,已经不把它当作武器来使用,而是但当作南昌起义的信息载体,成为文物,那就变成了文化产品。非文化产品只有年深日久、特别美丽或具有重大认知功能时才会变为文化产品。

还有些行业,是文化的和非文化的多种服务、产品的集合,是否归入文化产品、服务,人们也备感困难。如旅游业不仅卖门票,还涉及交通、通讯、住宿、餐饮、购物等诸多服务行业,它是否应归入文化产业呢?这里需分清的是产业本身和由它带动起来的产业的区别。旅游业是用来满足人的求知和美感的需要的,本身的收入只包括卖门票、卖活动参与票和卖纪念品的收入,这无疑应属文化服务,属文化产业。交通、通讯、住宿、餐饮、购物等诸多服务行业,是由旅游业带动起来的产业,本身并不属旅游业,自然也不应属文化产业。

由以上几点可弄清文化与非文化的界限,将非文化产品、服务排除在文化产业之外。

(二)对文化事业的排除

对文化产业的产值、利润及成本进行准确统计,还要将文化事业排除在外。对于这一问题,人们的思路一般是:将非文化产品、服务和文化事业排除,然后进行统计。这里遇到的困难是:目前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虽然20044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中将其列为文化产业核心层,但其实其中很多资金是由国家无偿拨付的,也承担着公益性文化服务的功能,不是纯粹的文化产业,将其归入文化产业,实际混入了文化事业,夸大了文化产业的产值及收益。现实中人们也对某种具体文化产品、服务到底该归入文化产业还是文化事业难以确定。因此,这种目前正在使用的方法并不完善,也难以操作,比较可行的办法是:鉴于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在运营费用上的区别在于,一个由自己负担,一个由国家负担,统计时可先不管是文化产业,还是文化事业,先对所有文化产品、服务的产值、利润统一进行汇总,除去国家无偿拨付的费用,就是文化产业的产值、利润。国家的无偿拨款,对单位来说是收益,但对国家来说则是成本。

[作者简介]杨英法(1965—),男,河北平山人,河北工程大学社科部副教授,主要研究哲学、经济学、历史学。曾在《求索》、《学术交流》、《甘肃社会科学》、《中国成人教育》、《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电影评介》、《企业活力》、《集团经济研究》、《中国市场》、《商场现代化》、《职业时空》、《经济论坛》等刊物上发表论文100余篇,并曾出版哲学专著《矛盾的处理、解决方式问题研究》、《文化图强正相宜——兼论邯郸市文化产业发展之路径》,《抗战时期国共两党持久抗日战略方针之比较》、《小城镇、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互动发展探索》等论文曾为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本人新著《文化图强正相宜》由中国戏剧出版社200712月出版,定价20元整,可提供正式发票,有意购买者可将书款汇入本人农行账号:6228 4817 2086 5634 119

联系方式:宅电:0310-7425986;手机:13230097453QQ:850470995;E-mailyangyingfa1@126.com;博客:http://yangyingfa.blog.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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