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情在维护民主制度中的作用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读书札记
杨翼飞
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托克维尔认为,美国的民主得以实现并得到保障的三个最主要条件是:民情、制度和地理环境。
他认为,这三个因素所起的作用各不相同,而民情在三者之中起着最为重要的作用,“民情则是法律的保障和使自由持久的保证”
[1]。民情实际上主要是指乡镇自治的传统。乡镇自治/地方自治的传统,在清教徒和英裔移民来到新大陆之前就已经形成,它来源于新英格兰乡镇自治制度,是英国地方长期积累起来的惯例,早就“深深地扎根于英国人的习惯之中”
[2],在移民来到新大陆初期,这种地方自主的传统便被带到了美国,形成了美国的“民情”,并成为“美国自由的原则和生命”。[3]这样的地方自治的传统延伸至州一级,为中央和地方的分权奠定了基础,形成了在一个疆域广阔的国家实现真正的民主的重要条件——联邦制,并由此形成了自下而上的权力授予模式,国家各级机关的权力莫不由处于最基层的民众授予。当然,这样的民情的形成不仅与英国的惯例有关,启蒙时代的主权在民思想的传播也有效促成了这一点。但即使如此,它对于中国而言,仍然有着重要的意义。中国两千余年的帝制传统,形成的是大一统式的自上而下的授权模式,虽然在地方存在一定程度的自治,但那仅限于乡村这个狭小的范围之内。而1949年以来,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将乡村这一仅有的自治传统摧毁殆尽,中国形成了一个完全的高度集权的单一制的自上而下授权的国家形式——虽然在宪法上规定这一切权力来自人民。而这种制度,对于真正的民主的实现无疑是极为不利的。在一个疆域如此广阔的国家里,没有地方自治,没有地方上真正民主的实现,要想在国家层面上建立民主的制度,几乎是不可能的,民众在关系切身利益的地方层面上尚且无法享有真正的自治和选举权利,怎么指望整个国家会建立在选举和民主的基础之上。
同时,托克维尔认为,民情不仅是指这样一种地方自治,它还包括美国民众的一种文化,或者说是精神,托氏称之为民主“享用者的本能”[4]。譬如民主意识、权利观念和公共精神。托氏认为,“在小事情上都没有学会运用民主的老百姓怎么能在大事情上运用民主呢?[5],“人民都知道社会的普遍繁荣对他们本身的幸福的影响……并愿意为国家的富强而效劳。”[6],“权利观念明确的人,可以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而不傲慢,正直地表示服从而不奴颜婢膝。”[7]这些包含于民情中的文化,对于美国的民主和自由的实现,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这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治和专制思想和不与命运抗争的“隐忍”观念的阻碍作用便暴露无疑。中国长期以来——无论是帝制时代还是1949年以后——形成的传统教导每一个人做“螺丝钉”和“砖块”,要听从“组织”的调遣和安排,随时准备为某种东西——或者是君父或者是主义——去毁灭一切或奉献一切,它不要求人们有独立的思考和理性的精神。这样长期的熏陶形成的是一种走向两个极端的文化,一方面是公众不知权利和民主为何物,不知道为捍卫自己的天赋人权而斗争;另一方面,人们又极其自私,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损害他人的权利和自由,而弱者一旦无法忍受强者的欺凌,便采取暴力手段反抗。这导致中国多的是恃强凌弱的暴徒和忍气吞声的顺民,却唯独缺少敢于反抗强力同时又遵纪守法的公民。这种公民精神的缺失,对于建构民主自治的制度显然是极为不利的。因为文化就像“潜伏在大海深处的地震,它掀起的波浪是深沉的,有力的,不可阻挡的,在它面前,制度只不过是海上的漂浮物,飘来飘去,不能自已。”[8]因此,在民主和法治的文化未能普遍地深入人心之前,在专制与人治的思想仍扎根于人脑之际,完全寄希望于设计良好的制度的运作,其作用必然不能得到有效的发挥。任何一个国家宪政制度的建立和有效运转,都不仅取决于制度本身设计的是否合理,而且要有本国人民和本土文化的认同。因此,民主素质、法治信仰、自由观念和权利意识等公民精神的启蒙和培养的重要性便显现出来。而目前所能采取的措施中,“从娃娃抓起”的公民教育可以说是最有可能的方法。
托氏的论述不止于此,他还从多个方面揭示了各种民情——道德的、宗教的、习惯的等等——对于维护民主共和制度所起到的作用。他不断的提请读者注意:“只有美国人特有的民情,才是使全体美国人能够维护民主制度的独特因素。”
[9]我们对于中国问题的观察和解决,恐怕也应该基于这一点。
参考文献:
[1] [美]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第49页。
[2] 同上,第32页。
[3] 同上,第44页。
[4] 同上,第263页。
[5] 同上,第107页。
[6] 同上,第270页。
[7] 同上,第272页。
[8] 吴玉章:《法治的层次》。
[9] [美]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董果良译,商务印书馆,第358页。
2006年8月于山东泰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