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中午,在西安街头,20岁的河南小伙张衡见一位老人倒在地上,便好心去扶起来。谁知道老人一把抱住他,说是他倒车时撞上的。事发现场很多人证明张衡是冤枉的,却没人愿意出具书面证据(6月20日《华商报》)。
在一个社会里,当人们为了个人的一己蝇头私利而不顾人间天理大德,无视社会公秩良俗,甚至昧着自己良心颠倒黑白的时候,不能不说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悲哀。悲剧的出现,折射出了社会价值体系的倾斜。当人们见义勇为所获得不是快乐,而是麻烦、痛苦甚至是灾难时,谁还会主动伸出援手呢?
在事发地的小区门口不少人说张衡是冤枉的,“小伙子的车放在那里好好的,咋能是他撞上去的?是老太太自己不小心摔倒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目击者介绍当天的情况:“我正在和别人聊天,那个小伙子的车就一直停在路边呢,突然老人摔倒了,我本来想去扶呢,想想又算了。”他怕自己好事没做成变成坏事。没想到小伙子从车上下来,准备过去扶老人。“我喊他‘不敢扶、不敢扶’,他可能没听见。”结果,小伙子硬是被老太太赖上了。
事实上,这位老太太到底是自己摔倒的,还是被张衡的车子给撞倒的?即使是目击者碍于“我还要在这儿做生意”,不愿出面作证,我们也有理由相信,通过交警的现场技术勘验鉴定,也完全可以还张衡的清白。而令我们十分感到痛心的则是:“好人不得好报”再一次被验证了。这件事也不能不让人们为更多的老人担忧,他们若是在街路磕磕碰碰出了事,还会不会有人去扶他们?
见义勇为,见危相助,助人为乐,行善多积德,好人得好报,等等,这些都是人之常情、亘古之理。那么,眼睁睁地看着老人摔倒在地了,周围的人却不肯迅速上前去扶起来,要么围观无助,要么视不见,要么避而躺之,人们为什么就“不敢扶”呢?目击者又为什么不恳去作证呢?
我觉得,人们之所以“怕”字当头,缩手畏脚,重要的还在于,它触及到了目前中国社会转轨换型过程中人们精神世界中价值观念的失落问题。不可否认,如今中国社会见义勇为的道义与法制环境并不太好。不难想象,如果传统的伦理不再让人信服,现代思想也不具有说服力,社会道德舆论集体失语,法律援助机制缺失,那么面对助人之后的种种尴尬、无奈与冤屈,谁还会做一个“好人”的呢?“不敢扶”、“不作证”折射出了社会价值体系的倾斜,反映出了“好人”难当,“装坏人”吃香的残酷现实。
俗话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可以说是最朴素的道德观。让见义勇为者得到好报,关键是不能让讹人者得到任何便宜。要通过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美德正气,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让受助者畏惧道义的谴责;司法机关要主动向见义勇为者伸出司法援助之手,使好人不再孤立无助,在诉讼中实行反举证制度,让受助者举证,并对其讹诈行为予以严惩。关键是受助者要除掉侥幸心理,任何一种为家庭减少拖累,为儿女减轻经济负担的不切实际想法,在法规与道义面前都会显得极其苍白,害人之心不可有。
2008-6-22 0:09:36 红网 作者:徐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