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图书管里翻资料,在看《二十世纪的美国文化》时自己整理出了这些。我想这篇东西对大家有些帮助。
作为移民文化、都市文化和开放文化的美国当代文化,可以从“主流文化”和“反主流文化”的两面来审度。由于长期以来以西欧文化为社会的主导方面,美国社会主流文化可视为“绅士”文化在当代社会的发展;而“反主流文化”起先与美国南方奴隶制社会中生存的黑人文化相关,它发展到极端表现是“嬉皮士”。
“嬉皮士”(HIPPIES)一词,源自于美国50年代“跨掉的一代”派美国作家若曼·梅勒的小说《白色的黑人》。“嬉皮士”成了对这一代反叛青年的指称。“嬉皮士”鄙视为成年人所统治的世界,厌恶其保守与柔顺;它的精神实质在于:“希望通过随心所欲、无拘无束的放荡和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找回在现代社会中丧失的永恒的、原始的情欲和文化创造的冲动力,以摆脱人类陷入的精神危机,以求达到“文化超越”的理想。这种生活方式的最极端体现就是严重的吸毒等行为。了解了“嬉皮士”精神后,我们才能理解再0世纪美国文化中占有突出地位并具有本土特征的“摇滚时代”。
从严格意义上说,“摇滚时代”始与1952年,它的先驱是一位电台的《平安夜》音乐目主持人艾伦·弗雷德。他在偶然中发现一些白人少年购买其父辈不屑一顾的“种族唱片”,并且随着唱片中“节奏与布鲁斯”情不自禁得起舞;于是,他就在每一周安排这样的节目,放黑人音乐。并命名为“月亮犬摇滚舞曲”。“摇滚”是黑人有关“性”的隐语,在“节奏与布鲁斯”中唱为“ROCKINANDROLLIN”。在1956年,他在纽约主办的摇滚广播节目中播放了《超越贝多芬》成为美国最为流行的歌曲,并成为了甲克虫乐队的拿手好戏。“超越贝多芬,把这一消息告诉柴可夫斯基”这一名言开始了“摇滚”时代。
有人认为摇滚音乐的根源就是“节奏和布鲁斯”。事实上,“拉格泰母”、“爵士乐”甚至包括乡村音乐,白老汇音乐,富音曲,西部舞曲都对“摇滚音乐”及“摇滚时代”产生了影响。
在美国当代文化中,之所以有“摇滚”标志的一个时代,不仅是因为“摇滚音乐”的出现使创作方式出现了改变,而且是影响了一代人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甚至有不少人认为,“摇滚音乐”给美国乃至世界带来了一场文化革命。在摇滚音乐出现之前,美国青年的形象如一个半大人。他们说话附和父母的观点,穿着也模仿父母,从外表到内心都缺乏这一年龄层次应具有的特点。摇滚音乐改变了这一切。青年视摇滚为信仰,摇滚音乐则把他们造就了独立的社会群体……改变了他们对父母,对世界的看法。使他们中心考虑自己如何对待自己,认识自己。摇滚乐于美国社会如一场不流血的革命。因为他影响了社会的进程,改变了整代人……
通过对美国摇滚文化的透视,我们不难发现人在高科技似的社会文化建设中往往回过头去追寻原始文化的冲动。“摇滚时代”及“嬉皮士”反主流文化的价值,也许就在于呼唤“人性”的复归——寻找回来的世界。
在我个人认为站在这样的文化和历史的角度能够帮助所有的摇滚青年更清楚的了解自己是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在生活。摇滚带来的积极一面我们有目共睹。它告诉我们的生命是独立而又至高的。它让我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社会已经发生的危机,强调我们本身的生命,而不丧失个性沦为傀儡。我并非摇滚青年。在这里说难免有班门弄斧之嫌。但也应该了解摇滚本身所处的位置。在一本叫《通俗音乐》的摇滚杂志上我看到了各种摇滚青年的极端生活。看了以后很让我难受,有种腥味想呕吐的感觉。
(作者:疯雅小人,摘自音乐调频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