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城金秋社区文化艺术节是由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市文化局、深圳市文明办、深圳市民政局等单位联合主办的常设大型群众文化节庆活动,创立于1992年,每两年举办一届,至今已成功举办七届。艺术节设有美术、书法、摄影展览、老龄文艺会演、家庭才艺大赛、音乐舞蹈大赛、小戏小品曲艺大赛、社区交谊舞大赛等市民喜闻乐见的艺术项目。鹏城金秋社区文化艺术节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参与、规范运作、面向社区、繁荣文化的办节理念,经过多年的探索及实践,在繁荣社区文化、促进城市文化的和谐发展上做出了积极贡献,成为深圳精神文明建设和保障市民文化权利的重要载体,是深受市民欢迎的一个文化品牌。在打造社区文化节庆品牌过程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不断深化对社区文化节庆功能的认识。对一个城市来说,社区是仅次于家庭的构成城市的重要细胞。文化则犹如一个社区的DNA,形成一个社区气质,并充当社区居民的精神纽带。培养健康的、充满活力的社区文化,可以提高居民人文素质,逐步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融洽和睦的人际关系,有利于优化社区居住环境,增强社区凝聚力和亲和力;社区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文化广场、文化长廊、文化(体)公园等文化设施构筑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公共空间。在这样的基础上开展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文化节庆活动,既可以优化社区社会环境,陶冶市民情操,提高市民素质,提升社区文化品位,营造良好的精神道德气候,还可以促进市民的沟通,增进了解,树立市民的文化认同。对于深圳这个年轻的移民城市来说,开展大规模的群众文化活动,在改进人际关系、消除都市人紧张心理的同时,还可以帮助他们树立一种家园感。所以,社区文化艺术节对于深圳的社区精神道德建设有着特别的重要的意义。
二、树立品牌意识,加强对艺术节的管理。要形成一个优秀的文化品牌必须在规模化、广泛性、规范性、认可度、权威性、专业性以及保障机制等方面达到一个较高的标准。鹏城金秋社区文化艺术节经过14年的探索,初步拥有了一套完整的品牌管理机制。首先,成立了专门负责艺术节组织策划的机构——鹏城金秋社区文化艺术节组委会,负责艺术节的策划、宣传、监督、评估及项目管理等宏观工作,具体项目的承办实施由全市各类文化单位和组织承担。其次,完善各类管理机制,包括艺术节项目承办授权机制、群众发动——参与机制、专家评审机制、节目选拔及评奖办法、社会赞助办法、绩效评估机制等,保证艺术节规范有序进行。第三,取得了办节的经费保证。艺术节的活动经费有3个来源:政府拨款、承办单位自筹、商业赞助。其中,政府拨款占经费的70%以上,保证了活动的公益性。第四,坚持以权威性和艺术性催生文艺精品。通过艺术节的预选和决赛等环节,发现和打磨了一大批文艺精品。许多从艺术节上锤炼出来的作品先后获得群星奖、曹禺戏剧文学奖、全国“四进社区”文艺调演、中国人口文化奖、荷花奖、中国合唱节等全国性大奖。这些成果反过来又增强了艺术节的权威性。在深圳,鹏城金秋社区文化艺术节这类高水平的群众文化活动缩短了专业和业余文艺之间的差距,极大地提高了艺术节知名度与影响力。
三、追求创新,保持艺术节的时代特征。鹏城金秋社区文化艺术节坚持以贴近社区、贴近百姓、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为指导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根据深圳城市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需要调整自己的办节模式和内容。一是在项目设置上根据市民的文化需求作调整,把市民喜欢的、具有良好社会影响和较大发展远景的文化活动吸纳到艺术节的项目中来,保持艺术节鲜明的时代特征。如,为凸现对外来青工的文化关爱,把原来属于鹏城金秋社区文化艺术节的外来青工文艺大赛一项单列为常设性的深圳市外来青工文化节,在每年5月份举办;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深圳市民家庭摄像机越来越普及,从事DV影像的家庭也越来越多,第七届鹏城金秋社区文化艺术节特别新设市民DV家庭影像大赛,把这类贴近生活又富有艺术呈现力的活动正式列入艺术节比赛项目;深圳平面设计较为发达,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在深圳打造“设计之都”的文化发展战略。为配合政府的文化决策,把平面设计这种艺术与日常生活紧密结合的艺术展示给市民群众,提高他们的审美水平,本届艺术节特设平面设计展这个项目,是一个群众文化与文化产业相结合的特色项目,吸引了市民的眼光。二是在运作模式上的创新。继第六届鹏城金秋社区文化艺术节试行公益文化项目社会化运作办法取得初步成效,又经过文化进社区等群众文化活动的实践,本届艺术节继续实行社会化运作,即通过规范程序,将本届艺术节的11个项目以授权+补贴的方式承包给15个文化事业单位、文化社团和文化企业承办,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公益文化事业的繁荣与发展。这一举措一方面实现了政府从办文化向管文化的职能转变,另一方面也扶持和壮大了民间文化团体,营造了一个公平竞争的文化平台。与2003年的艺术节相比,此次艺术节承办单位中,文化事业单位的比重相对下降,而文化企业和民间文化团体的比重则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四、正确处理四个关系。鹏城金秋社区文化艺术节是一个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群众性文化活动,这决定了它与一般的艺术节既有相同的一面,又有自己独特的一面。这种独特性表现在:(1)艺术普及与提高并重。由于艺术节的主要观众是社区居民,节目也大都来自基层,这要求艺术节的内容与形式都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审美习惯。但是艺术节毕竟是全市群众文艺创作的荟萃,体现群众文艺创作的最高水平,同时,艺术节的节目必须给群众美的教育和提高,所以艺术节必须要做到普及基础上的提高。(2)文化节庆与日常文化生活结合起来。文化节庆是日常文化生活的高级形式和集中体现,日常文化活动是文化节庆的艺术之源与群众基石。这种关系决定了群众文化节庆必须根植于群众的日常文化活动之中,一方面,艺术节的节目、风格、形式应该是日常文化活动的提炼与浓缩,另外一方面,艺术节的作品必须回到群众的日常文化活动中去,继续发挥艺术节的艺术影响和精神指引。这就是遵循“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艺术创作原则。(3)理清政府、民间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在政府、民间与市场之间,政府是推动力量,是决策者,承担艺术节的宏观管理,提供经费保障;民间力量是执行力量,是支持者和协作者,包括民间文化社团和赞助团体、企业及个人,承担艺术节各个项目的组织实施;在政府的决策行为与民间力量的执行行为之间需要有市场这个环节来连接,因为政府的决策与管理不再通过行政命令而是通过市场手段来实现。利用市场手段并不是说把群众性艺术节推向市场,而是借鉴市场手段,如授权、补贴、竞争、合同等把艺术节执行权下放到具体承办机构。这样,政府实施公共管理的职能得到有效体现,民间文化力量得到培育、壮大,同时,市场机制和相关手段的借鉴又促进了公平竞争与效率的提高。这三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形成了艺术节运作的规范化与专业化特色,为实施品牌管理提供了重要条件。
社区文化生活是丰富多样的,社区文化艺术节也要在群众的现实文化需求和不断发展的城市生活中寻求新的定位,树立自己的品牌特色,构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为繁荣社区文化,建设和谐社区发挥更大的作用。
2005-10-25 作者:深圳市文化局 中国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