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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上海“2.7”销售侵权复制品案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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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7”销售侵权复制品案  发帖心情 Post By:2008-4-29 11:45:00

上海“2.7”销售侵权复制品案

人民网北京1月11日电  全国“扫黄打非”办11日向全社会公布了2007年查办的30起“扫黄打非”重点案件,重庆“8.29”制售非法报刊特大网络案、河南贩卖淫秽音像制品案、江苏“8.14”侵犯著作权案等一批重大案件被查办、相关违法犯罪分子被严判重处,极为鼓舞人心,也显示出我国政府和司法机关在依法打击制黄贩黄、侵权盗版犯罪活动方面的强硬立场。

上海“2.7”销售侵权复制品案

2007年2月7日,上海市“扫黄打非”、公安、文化执法机构在破获一起盗版团伙案中,掌握了杨泽锋、吴卫东合伙销售侵权复制品的线索,并于当天对杨泽锋在奉贤区西闸公路“新南家园”租住地进行突击检查,查获盗版音像制品127500张,吴卫东被当场抓获并刑事拘留。3月16日,上海市“扫黄打非”办组织市文化执法总队、普陀区公安、文化执法等部门,于奉贤区金都雅苑一民宅查获盗版光盘131894张、伪造的音像制品防伪标志7万余枚,嫌疑人杨泽锋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经查,从2006年10月开始,杨泽锋、吴卫东以营利为目的,共同出资购买盗版光盘,杨泽锋主要负责联系买家和卖家,吴卫东主要负责提货和送货。10月10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杨泽锋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被告人吴卫东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08年01月11日17:22  来源:人民网《读书》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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