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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10.20”销售盗版音像制品网络案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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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销售盗版音像制品网络案  发帖心情 Post By:2008-4-29 11:20:00

“10.20”销售盗版音像制品网络案

人民网北京1月11日电  全国“扫黄打非”办11日向全社会公布了2007年查办的30起“扫黄打非”重点案件,重庆“8.29”制售非法报刊特大网络案、河南贩卖淫秽音像制品案、江苏“8.14”侵犯著作权案等一批重大案件被查办、相关违法犯罪分子被严判重处,极为鼓舞人心,也显示出我国政府和司法机关在依法打击制黄贩黄、侵权盗版犯罪活动方面的强硬立场。

上海“10.20”销售盗版音像制品网络案

2006年10月20日,上海市“扫黄打非”办会同公安执法人员对陶毅红盗版团伙经营的囤售盗版窝点进行集中清查,将陶毅红、宋继文、宋继明等3名盗版团伙成员抓获,当场缴获盗版音像制品57万余张、追缴赃款85万余元人民币,彻底摧毁了该团伙9处以正规店铺为掩盖的销售盗版音像制品网络。10月30日,该团伙其他2名成员杨中耀、王健向公安机关投案。2007年2月12日,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陶毅红、宋继文、宋继明、杨中耀、王健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向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月22日,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陶毅红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被告人宋继文、宋继明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六万元;判处被告人杨中耀、王健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十六万元。查扣在案的赃物予以没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2008年01月11日17:18  来源:人民网《读书》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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