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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清除协会之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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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协会之乱  发帖心情 Post By:2007-8-28 9:41:00

闹得沸沸扬扬的方便面行业性涨价风波,其幕后推手是一个叫“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现已查明,这个协会并没有按规定在民政部登记,属于一个“自说自话”的非法组织。一个非法组织,违反法律规定组织“价格联盟”,推行价格垄断,引发涨价风波,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这应该说是“双重的非法”。

对这一双料的非法“组织”,现在已经把它暴露在社会的阳光之下,有关部门并由此引出必要的教训,发文规定经营者或行业组织不得以会议纪要、协调价格、价格联盟等形式合谋提价。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岐视、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将受到严肃查处。近日来,一些“价格联盟”纷纷瓦解,一些涨价过多的产品,包括方便面在内,价格均有所回落。这说明,抓与不抓,效果确实大不一样。

不过,我还希望能看到对这个方便面非法组织的“严肃查处”。其目的是通过这件事,在有效地抑制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的同时,也告诫所有行业协会必须依法办事,加强对行业协会的规范与引导。

我国自入世后,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有了很大的发展。在市场经济中,随着政府逐步从微观经济管理中退出,有不少事都需要行业协会来协调处理。行业协会在加强会员企业沟通、分析市场变化、预测政策、带领开展技术创新以及积极保护成员的利益等方面,都大有可为。然而,这一切都应在法规的框架内进行。拿保护企业利益来说,它保护的是行业内的平等竞争,维护的是企业的合法利益。搞“涨价联盟”则是违法的。我国社会团体章程的示范文本中,明确规定社团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因此,行业协会的行为不能凌架于法律之上,它只能在合法的基础上,为企业谋利益。

对方便面非法组织的“严肃查处”,会有力地增强协会社团的法律意识,促进他们在法律的框架下大胆办事,为其所当为;同时也提醒他们不要成为“脱缰之马”,胡乱作为。

有人针对最近一些行业协会之乱,指出行业协会存在“成长的烦恼”。我以为,任何事物的成长,都会有“成长的烦恼”。消除“烦恼”后,就能更好的“成长”。如今大多数行业协会的“烦恼”,都属于这一情况,需要以“慧剑斩情丝”的精神,斩除“烦恼”,以便更好的“成长”。然而,像方便面双料不法“组织”,则应当叫“烦恼的成长”。它们越“成长”,就会生发越多的“烦恼”与事故,制造出更多的协会之乱。社会不需要这样的协会,对它们应当是用利剑斩其“成长”,从根本上清除其“烦恼”。

2007年8月26日 来源:东方网作者:江曾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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