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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网吧管理难,全部取缔是否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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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管理难,全部取缔是否可取?  发帖心情 Post By:2008-5-14 15:06:00

主持词:方山县是位于山西吕梁山区的一个人口仅14万的小县,和全国很多地方一样,这里也长期饱受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问题的困扰。3月15日,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被召集到一起,就方山网吧的存废问题进行讨论。一说到网吧,大家都义愤填膺,非常激动。讨论之后集体得出结论:网吧对孩子们弊大于利,应该关闭。几轮检查过后,县城所有的网吧都被证明是不符合规定的。其中五家证件不全,另外两家则没有任何合法手续。从今年5月起,这个县县城所有网吧已被全部取缔,并受到县城各界广泛赞许。

也有一位官员对此表示异议:“这将影响到方山这一代甚至下一代的孩子们学习新技术,接触最新的信息。”说说你的看法。

釜底抽薪又何妨

方 块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方山县县委书记张国彪连根拔除全县网吧一事就是“抽薪”之举,难免引来口水之争。

在笔者印象中,网吧大抵发源于上世纪80年代末期,至90年代初风靡全国城乡各地。那时计算机普及率尚不及现在的十分之一(进入家庭的更是凤毛麟角),最为时髦的言行就是“上网”二字,于是,为人们上网提供方便之门的网吧出现了。客观地说,那时无论经营者还是上网者,还算是比较规矩的,出入网吧者也被人们当做“高知”一类的人才而刮目相看,尤其是那句极具煽动性的“21世纪文盲概念不再单指不识字,而是指不懂电脑的人”的断言,让一代又一代青少年为“脱盲”而争先恐后涌入网吧。

看看吧,这才十几年的光景,网吧都成什么样子了?不客气地说,现在的网吧几乎就是十多年前遍布全国各地的电子游戏厅,只是换了一件马甲而已!

面对早已变质的网吧,该反思了———还有存在下去的必要吗?我们看到,网吧存在的前提条件(即因计算机普及率极低而无处上网)已经有了极大的改善,当笔记本电脑已成为平常之物的时候,当“戒除网瘾”已被某些医院当做新开门诊的时候,当计算机数以万计功能被浓缩为通宵达旦“玩游戏”这一种功能的时候,当网吧法规被视同儿戏且管理方无能为力的时候,当事实证明网吧成为违法犯罪人员聚集地且已引发了无数盗抢刑事案件的时候,面对家长和网瘾者“网吧好似魔窟,进一个毁一个”的哭诉,这个时候,我们再来看看方山县张书记之举,还有谁不理解?

不过,私下里还是觉得张书记并非全盘否定网吧,此举可能是“旧房全拆,再盖新楼”,正如同冰球比赛中某队员被裁判罚下两分钟———目的就是要你在这两分钟内冷静下来!笔者由此又想起了禽流感话题:某地几只鸡被查出患有禽流感,结果同一鸡舍里的数万只鸡一同被扑杀。有人不解:“这不是滥杀无辜吗?难道不能一只一只检测完了再杀吗?”事实上,时间就是生命,假如等你一只一只检测完了,病毒早已传出去了,不但整个鸡场保不住,就连周围数十里的鸡场也得全部砸锅,一旦附上了人身,后果很严重。

对付病魔缠身的网吧,也需要对付禽流感时的坚心如铁!

公共政策岂可义愤用事

林晓东

取缔,还是不取缔,这是一个问题。一个关于公共政策选择的大问题,一个考验地方政府执政智慧的大问题。

方山县的这次雷霆万钧式的铁腕整肃,虽然动机良好,但让人心存疑问。

疑问之一:“一说到网吧,大家都义愤填膺,非常激动。”

这意味着方山县作出的关于取缔网吧的决定竟然是一种“义愤”之举。我们知道,任何一项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都将关系到很多人的利益。因此,必须“审慎”和“理性”:一要合法,二要合理。所谓合法,就是要有上位法的依据和授权。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只有“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网吧才能被“取缔”,而方山县对无论是“证件不全”还是“不符合规定”(不知是不符合什么具体规定?)的网吧统统一关了之,明显有悖于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法治原则。再者,在被证明全部不符合规定之前,具体执法部门何在?执法“缺位”之后又是领导“越位”,怎是一个乱字了得!而所谓合理,就是公权力的行使要合乎理性、公正行事,不能基于非理性的义愤。部分青少年因网瘾走向堕落,的确让人痛心,但这并不意味着权力部门可以不依法行政。一个法治的政府在任何时候都应受到法治精神的制约。

疑问之二:“这个县城所有网吧已被全部取缔,受到县城各界广泛赞许。”

这句话隐含的意思是:取缔行动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但请问,这个“县城各界广泛赞许”结论是如何得到的?是经过了科学的民意调查?证据何在?如果没有,则不过是一种自我标榜。

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互联网正在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改变这个世界,改变人类的思维结构、生存方式,改变经济产业和社会形态。用套话说,互联网的“功劳是主要的”。至于互联网与青少年问题,从历史上看其实屡见不鲜:任何一种新媒介出现都会对充满好奇心的青少年产生巨大的影响,比如电视、电影等等。对网络游戏以及互联网的功能一概否认在我看来是极其片面的。

正如大禹治水一样,治理青少年网瘾问题靠堵是堵不住的,惟一的办法就是引导。比如落实对网络游戏的分级制度,大力提倡网吧为青少年提供既具娱乐性又具积极作用的网络服务内容,要集中力量打击的只是那些提供不良服务的网吧。此外,地方政府还应加大对教育、文化公共设施的投入,提供更多适合青少年生理、心理特征的公共文体产品,鼓励发展民众自发、自主的社区文体活动,才能“留住孩子的心”。否则,在百无聊赖、充斥着成年人低级趣味、文化沙漠化的中国县城,孩子们不去网吧又能去哪里呢?

谁将为网瘾少年“埋单”

陈九江

近日,山西省方山县县委因发起一次取缔全县网吧之壮举,竟成为万众关注之焦点,而此举直接缘于一网瘾少年的求助信,要求县委书记“抽出一点时间管一管这不良之风”。于是,书记痛下决心:“不关网吧就换局长。”由此便诞生了全国绝无仅有的开通了网络却没有网吧的县城。

一次正常的行政执法行为何以引得公众哗然?当我们睁大理性的慧眼,仔细甄别每一则映入眼帘的信息时,才发现其中另有隐情。其一,网瘾少年沉迷于网络,难以自拔,故而求助于父母官,情切意真!其二,据网吧老板坦然告白,接受未成年人上网、证件不全也是不争的事实,因此依《条例》之规定———取缔网吧,合理合法!但问题在于,证件不全的违规网吧是怎样得以长期生存、却无人问津的?更为荒唐的是在发现违法行为后,缘何由政府牵头召集网吧老板进行谈判,难道违法行为是可以商谈的吗?执法部门哪里去了?

我们知道,网吧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娱乐场所,有着严格的审核管理制度,网吧证件缺一不得开业,这是法律的刚性规定。再者,作为网络经营者在获取经济效益的同时,应该遵纪守法,做到行业自律,但遗憾的是事实并非如此。这种管理上的失控是管理者的严重失职,由此凸显出政府管理的明显缺位,尽管我们也看到四大班子忙碌的运动式执法。显然,这种亡羊补牢的行为只是为自己的不作为寻求客观原因的无力辩驳。就此一点,当地管理部门难辞其监管无力之咎。

实际上,网络关系到一个国家的信息化进程,是21世纪获取知识的重要途径,学习和掌握计算机知识,将有利于青少年未来的发展,虽然网络信息良莠不齐,那些低俗的色情、暴力游戏、赌博等违背现代人文精神的信息涌入青少年的大脑,甚至彻底俘虏了他们。但是谁也无权剥夺他们上网的权利。那么,又如何正确引导他们趋利避害,这就要求政府、社会及时到位。而在公共管理不到位的情势下,必然出现一边是网瘾少年和家长的沉痛呼告,一边是网吧老板的委屈辩解。于是才会出现县委书记置网吧于死地而后快的举措。其实,透过“铁腕”的背后,我们更清楚地看到公共利益被轻视的事实,以及权力和权利之间两张皮的尴尬局面。

看来,如何有效地管理网吧,确保每一个网吧和每一上网者都在法治的天空下其合法权利不受侵害,才是官员们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文章出处:《人民公安》-2006年21期作者: 方 块 林晓东 陈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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