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功能是多重的,不仅生产着一个社会延续所需的系统因素,而且生产着一个社会整合所需的文化因素,在当代,教育还生产着社会之间进行竞争所需的创新因素。因此,教育对于一个社会的存在与发展而言便成为一项最基础的同时也是最根本的事业。如果作为一种投资来理解的话,教育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回报则是任何一种投资都不能比拟的。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20多年的加速发展,我国的教育在整体上已脱离了短缺、贫困的状态,在东中部地区或在大多数城市,初步形成了教育良性发展的基础。但是,在肯定教育改革和发展所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教育发展依然存在的难题。教育领域中出现的高收费、不公平、质量下降等成为引起高度关注的社会问题。因此,从教育理念、体制及其运行层面进行改革与创新已成为促进教育良性发展的一种必然要求。
2006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在其中第28章以“优先发展教育”为题,高度强调了发展教育的重要意义,所提出的具体目标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着力完成“普及、发展、提高”三大任务,加快教育结构调整,促进教育全面协调发展,建设学习型社会。
总的说来,对于达成这些目标而言,在教育领域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成为最基本的途径。《纲要》实际上提出了这样两个层面的要求:一是教育体系自身结构应进一步改革与完善;二是教育体系支持系统应进一步优化与强化。而这一切都有赖于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因为体制在本质上是进行资源配置或要素调整的运作规则或社会安排。
就教育体系自身结构的进一步改革与完善而言,需要重视的主要方面有:
第一,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现代化目标要求一个社会必须最大程度地实现教育权利的普及化和教育机会的均等化,从而提高全民族的整体素质,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教育的普及性是现代社会中教育发展的一种基本理念和价值取向。而教育的普及性在一个存在着发展差距的社会中所遇到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教育的公平性。在社会现代化,尤其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教育公平成为体现社会公平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因此,对于目前存在的教育不公平现象,就必须通过有效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加以解决。
第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即使在发达国家,进入学术研究学位深造的人都属少数,而培养合格劳动者队伍所需的职前教育、在岗培训、转岗培训、继续教育等,无论是高职高专还是专业性研究生学位,都将使专业教育和职业教育或培训大有可为。不仅如此,职业教育发展在面对普通学校应届毕业生群体的同时,还应该广泛关注其他社会群体,如工人转岗、农民致富、流动人口向城镇或非农产业转移等,这一点也许正是我国职业教育的活力和特色之所在。
第三,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近年来,我国的高等教育呈现出迅速扩招之势。招生规模的迅速扩大对于高等学校的硬件设施、软件基础、学生层次、经费收支等方面都提出了不同程度的挑战。而迎接诸种挑战所带来的一个颇受关注的问题就是高等教育的质量。据估计,到2020年,我国的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将接近9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接近40%,在此之前一个时期中高等教育的数量对质量的挑战还会更加凸显。因此,需要切实保证并逐步提高办学质量,这已成为事关高等教育在未来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最首要问题。
就教育体系支持系统的进一步优化与强化而言,需要重视的主要方面有:
第一,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所要体现的几个根本的价值理念是:教育的普及性、公平性和公共性。教育的普及性、公平性意味着教育权利的普及化和教育机会的均等化。而教育的公共性则意味着在教育管理、决策和资助过程中体现更多的社会参与性,促进办学体制的灵活性和多样性,重塑教育在社会中的主导性。教育体制改革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涉及到教育部门与政府、与市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定位以及各方面对于教育的责任担当与功能体现。教育体制改革在具体层面上将涉及到现行各主要工作领域的职能责任、运行规则和操作机制的变化。
第二,加大教育投入。教育领域的经费短缺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统计结果显示,1990年~2004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总投入的比重从85.6%下降到61.7%,年均增幅一直低于同期社会教育投入增幅。中央财政对教育支出增长基本能够保证,而地方财政却难以完全到位。教育经费短缺是导致学校有组织地开展经营创收,以及导致教育领域高收费、乱收费等现象屡禁不止的一个主要原因。因此,要从根本上消除这些现象,除了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之外,还必须建立教育公共财政制度,将对教育的投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从现在起的未来15年,对我国的教育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发展机遇期。如果能够立足于从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做出有效努力,我国的教育就可以逐步形成良性发展的新格局。加之在这个高科技和信息时代,尽快发展以通讯技术和网络为主的各种新型教育方式和途径,我们就将一定能够构建起与终身教育理念相适应的学习型社会所需的教育体制。
沈杰 2006年06月30日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